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5·10”思廉日活动的通知 04-22

2019年04月30日 纪委办、监察处
分类: 通知公告


各二级单位纪委:

    为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我校《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进一步厚植校园廉洁文化,全面推动“廉洁师大”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5·10”思廉日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广大师生中开展思廉日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不断形成倡廉、树廉、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推动“廉洁师大”建设。

    二、活动主题

    以“廉洁师大从我做起”为主题,推进廉洁教育与立德树人相结合、创新形式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网络宣传与个人践行相结合,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校园廉洁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四、活动形式

    (一)学校层面

    1.育才校区古莲文化街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启动仪式暨首次廉洁教育活动。

    2.组织纪检干部观看桂林市勤廉榜样先进事迹视频。

    3.举办纪检干部“廉语清风 —— 校园廉文化主题诗歌诵读会”(由出版社集团纪委承办)。

    4.大学生漓江廉洁社举办“独秀青年颂清廉——大学生诵廉书廉”活动。

    (二)各二级单位层面

    各单位结合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结合“三全育人”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根据单位职能、学科特点和基层实际,围绕主题精心筹划,组织开展读廉诗、诵廉文、赠廉语、唱廉歌等丰富多彩的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或依托党课团课、组织生活、志愿服务等学廉践廉,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修身。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导督促各党支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学廉践廉活动。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思廉日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际成效。各单位应开展相关的宣传报道,以拓展活动成果,并于5月20日前将好做法、好成效报送校纪委办。

 

                                   纪委办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