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2020年03月28日 人员机构
分类: 部门概况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拟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工作方案,并按学校党委要求抓好督促检查;

  (二)根据学校党委授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落实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推进廉洁校园建设;

  (四)加强对学校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及内控体系建设;

  (五)落实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相关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作风建设;

  (六)统筹协调学校党委对基层纪委的管理;

  (七)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学校有关干部的考评工作,协助开展对学校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八)配合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巡察办),是负责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与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向上级巡视机构、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综合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开展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对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督促巡察整改等工作;

(六)负责巡察干部人才库建设,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做好巡察工作档案资料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