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清廉师大】机关党委“七廉”工作法 按下清廉建设“快进键”

2022年05月23日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分类: 清廉师大

        为推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我校落地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建设风清气正的清廉机关,机关党委纪委以“七廉”工作法为抓手,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一、“立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对机关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落实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制度,积极构建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体系。

        二、“学廉”——厚植清廉根基。紧扣“清廉机关”新目标新任务,以“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为载体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党章党规等,强化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三、“倡廉”——营造清廉氛围。认真组织开展今年“5.10”思廉日活动,组织两委委员赴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主题活动。各党支部300余人次先后开展了参观廉洁教育基地、观看廉洁影片、诵读廉洁诗词、上廉洁党课、建“清廉+”品牌等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营造学廉、倡廉、爱廉良好氛围,激发为民务实清廉的内生动力。机关党委官网升级增加“清廉机关”栏目,多渠道播报机关的“清廉之声”。

        四、“践廉”——提升机关效能。深入落实《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推动机关工作提质增效。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压缩办事平均等待时间,积极提升办事效率、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五、“守廉”——保障清廉用权。督促各部门完善内控制度,理清权力清单,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排查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形成负面清单,全面扎牢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笼子。组织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党支部排查整顿,有效推动清廉处室、清廉岗位建设。

        六、“督廉”——严格纪律监督。主动加强与驻校纪检监察组、廉政办/巡察办、审计处、督查办等部门协同,构建多部门共同监督格局。建强纪检工作队伍,各支部纪检委员均由部门党员副职领导担任,有效强化了基层监督责任。不断完善信访跟踪制,从严从速整治师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督促整改落实。

        七、“养廉”——严管厚爱干部。开展机关价值文化建设专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内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特色开展“廉洁家风”座谈会等活动,教育机关干部要廉洁自律、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坚持每年印发《机关警示教育读本》400余册,以案为鉴,持续涵养机关干部正气清风。

        机关党委将持续开展清廉机关建设,通过多层面、多渠道、多样式的学习教育和宣传,不断厚植廉洁根基,助力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为建设幸福美好师大打造“机关引擎”。

机关党委召开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机关两委开展“建设清廉机关”主题活动


各党支部开展丰富多样的学廉倡廉践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