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查处一案 警示一片 治理一域

2020年10月13日 纪委办 / 监察处 / 巡察办
分类: 廉防专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灵娜  

  推动以案促改,注重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查改并举,健全以案促改的工作机制,探索出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堵塞制度漏洞、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警示教育常态化

  案件不能一查了之、一处了之,扎实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必修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案为鉴、施教为先,运用案件资源,推动同病共治,增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探索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理念思路、经验做法之一。

  “王业天身为一区之长,本应以身作则,带头严守中央环保政策、决策,却为寻求政治庇护甘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政治上不明白,经济上不清白,生活中不检点,政治、组织、廉洁、工作、生活问题交织……”近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被围猎的权力》中,秀英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王业天赫然在列。

  一幅幅画面,还原了王业天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讨好上级领导,罔顾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为非法采砂企业大开绿灯;甘被“围猎”,将本应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拆分发包给朋友,大搞权钱交易;不信马列信鬼神,面对组织调查,妄图请风水先生出谋划策“逢凶化吉”。

  为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海口市纪委监委以差异化、特色化方式分类分层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层次、系统、群体精准施教。结合王业天违纪违法案件,指导秀英区委制定《关于做好王业天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思想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等6个方面提出24项具体整改任务。

  海口市坚持以上率下,在全市集中开展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市委书记为全市1265名党员领导干部作纪律教育专题授课,指导各区、市直各单位“一把手”分别对今年以来本地区本单位1627名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关键少数”在管党治党上作表率。

  除做好个案深度剖析外,还强化类案共性分析。海口市纪委监委系统梳理同一类型、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对以第三、第四种形态查结处理的115起违纪违法案件逐件“回头看”,深挖问题根源,改进强化监督,指导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最大限度拓展案件办理成效。对查处对象在镇(街)、村(居)的,把29场警示教育大会开到田间地头,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念好“紧箍咒”。

  为使警示教育真正产生振聋发聩的作用,各地少讲老案例大道理,多讲身边人身边事,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对照反思。

  “他们虽不是党员,但在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作为普通公职人员也绝对不能收受、索取贿赂。”在本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会议后,河南省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深有感触,这确实为非党员监察对象敲响了警钟:一定要敬畏权力,依法履职、廉洁履职。

  6月以来,新郑市监委查处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高某、胡某等3名非党员监察对象利用职务之便以“加班费”为名收受相关房地产企业贿赂案件。根据该案涉案人员“职务层级低,受贿数额小、次数多”等特点,以及窗口单位非党员监察对象多的实际情况,该市监委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制定整改台账等方式,将以案促改工作延伸到全市35个窗口单位890余名监察对象,为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同类监察对象敲响警钟,推动窗口单位改作风、改服务、树形象。

  “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长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涉嫌职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中秋、国庆节前夕,福建省三明市财政局再次以郑长秋案为鉴,开展节前警示教育,要求干部职工不能心存侥幸,必须时刻警惕被“围猎”,做到不登门、不收礼、不送礼。

  根据三明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与局党组及时沟通,开展案后整改“复盘”,深化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期间,1名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了问题,局直属单位1名干部主动纠正清理51万元违规贷款。

  找准风险堵漏洞

  以案促改,关键在堵塞监管漏洞、健全制度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建并举,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重点领域开展行业治理行动,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堵漏建制,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两级纪委监委聚焦社保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水泊寺乡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慧凌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居民养老保险金非法获利的职务违法案件,县乡两级14名相关人员受到严肃追责问责。

  “对张慧凌案进行反思剖析,找不到犯罪原因不放过,找不到问题教训不放过,找不到制度漏洞不放过。”为把身边人身边事这个“活教材”用足用好,大同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同时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两级纪委监委从张慧凌违法行为发生的蜕变轨迹、思想根源以及制度机制、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漏洞等方面深入剖析,找出问题及教训20余条。

  随后,大同市针对社会保险、扶贫救助、民政救济等财政资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发现涉及财务审批、管理、监督等方面问题616个;纪检监察机关开展13轮专项督查,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监督提醒卡5份。

  针对发现的问题,大同市纪委监委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列明正负清单,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51项。市发改委针对下属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管账管钱不分离,缺乏监督制约的问题,出台暂行规定,实行账款分离,会计工作由委机关派专业财务人员代管,出纳由原单位专人担任,从制度上规避财务风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案件倒查,进一步划清责任、找准症结、精准施治,把最本质的问题、最核心的原因、最突出的危害、最深刻的教训讲清楚,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关于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办法(试行)》,充分运用“六书两报告两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全面查找问题,推动堵塞漏洞。

  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优势,把推动完善制度作为“以案三促”工作落脚点,健全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企业大额资金被随意转出、层层失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推动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天津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规定。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目的在于净化政治生态,推进正本清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厉查处了一批林草系统“靠山吃山、以林谋私”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暴露出自治区林草系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管理缺位、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制度制定和执行不科学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在林草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治,明确自治区林草局党委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自治区林草局组建2个专项整治指导组深入各单位检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林草系统共梳理权力清单972条。针对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自治区林草局党委建立健全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基建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1221项。

  跟进监督求实效

  以案促改开展得如何,归根结底要看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跟踪督促上下功夫,坚决杜绝以案促改工作敷衍应付、走过场、空头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

  “少数案发单位开会、发文、通报、专项整治等一应俱全,却不管警示教育是否发人深省、整改是否有效果,旧案警示完,新案又发生。”近期,云南省纪委监委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案发单位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应景造势”的现象,以案促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时有发生。

  为此,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跟踪督促上下功夫,坚决杜绝以案促改工作敷衍应付、走过场、空头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针对有的案发单位存在做法单一,不深挖问题症结、建章立制,以及少数基层党委(党组)权责错位等情况,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进有关部门、行业和地方以案促改。

  “核查发现的问题反映出你单位对干部管理缺位、不严不实,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群众观念淡薄……”日前,针对某县直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云南省耿马县纪委监委运用案件查办成果,研究涉案单位业务职能特点,廉政风险点以及问题成因,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举一反三查找问题。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明确,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函复整改情况。严格遵循谁承办、谁督办原则,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全程监督,对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办、现场督查、不定期“回头看”,对不按时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贯通执纪执法办案与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等“后半篇文章”。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后,吉林省纪委监委整合资源力量,贯通运用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1+1”工作机制,由负责日常监督、对口联系政法系统的第三监督检查室与第十一审查调查室协同作战,同步推进审查调查和以案促改,通过信息共享、研判会商等方式,对吕洪民案件快查快结的同时,深挖案件暴露出的权力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从制度层面规定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的对象、内容、形式、分工、时限等,明确“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和“常规动作”。将开展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情况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绩效考评内容,提高各部门工作积极性,避免做与不做、做好与做差都是一个结果的现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