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两周年预防腐败工作综述

2009年09月21日 人员机构
分类: 警钟长鸣
据新华廉政北京消息:13日是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两周年的日子。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揭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一项组织措施。

  两年来,国家预防腐败局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始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紧紧依托中央纪委、监察部开展工作,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措施、手段不断科学化、系统化,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逐步显现。

  一、建立预防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预防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预防腐败工作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党和国家机关的各个机构和部门都承担了一定的预防腐败职能。作为我国第一次设立的国家级预防腐败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一项主要职责,就是要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发挥各个方面预防腐败工作的积极性,统筹协调预防腐败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预防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为了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4月建立了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由国家预防腐败局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法制办等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联席会议的主要功能是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承担预防腐败重要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联系起来,在发挥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形成整体合力。作为预防腐败工作宏观决策层面的重要机制,联席会议能够协调推动解决预防腐败工作中的重要改革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今已召开了三次会议。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预防腐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2009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次联席会议,重点研究了两个议题: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要加强现金管理,规范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现金使用行为,鼓励转账结算,防止利用现金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国家预防腐败局针对社会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腐败分子外逃问题,提出有关部门应联合采取措施,共同构建防范腐败分子外逃的协调和应对机制。

  2009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次联席会议,重点研究了两个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进一步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以有效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民政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国务院纠风办提出,要研究解决行业协会规范发展与防治腐败方面涉及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对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的这些重要议题,各相关单位都高度重视,对自己部门牵头主抓的工作,主动组织落实;对需要协助办理的事项,积极支持配合,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注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和联系,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二、扎实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认真总结各地取得的成功经验,国家预防腐败局在一些地方开展了预防腐败试点工作。2007年以来,先后在上海、河北、四川、湖南、福建、甘肃六个省市开展了综合试点,在北京、重庆、湖北、河南、深圳、安徽省芜湖市、山东省胶州市开展了专项试点。2009年4月2日,国家预防腐败局在上海首次组织召开了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座谈会,马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两年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各试点省市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社会公共资金和公共资产监管、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等方面,找到了一些有效预防腐败的途径和办法,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北京市大力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增强对腐败现象发展动态的预警和预测;河北省推动建立权力风险评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权力行使的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在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方面,湖北省将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集中起来,实行统一交易、统一监管,形成了公共资源统一市场;湖南省将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在社会公共资金和公共资产监管方面,上海市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网上监管平台;四川省在地震重灾区什邡市开展试点,加强对巨额救灾、重建资金物资的管理,形成了什邡监管模式;安徽省芜湖市对市直机关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和运营,有效切断了部门利益链条,较好地治理了“小金库”和奢侈浪费现象。在社会领域预防腐败方面,福建、广东等地在对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脱钩改制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行业自律,强化外部监管,依法查办案件,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目前,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正在深化。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在巩固现有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新增若干中央国家机关和大型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对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试点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其成功经验。

  三、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对权力进行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每年都在领导小组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作为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预防腐败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务员政务公开的意识,提高广大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能力,目前政务公开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得到有效落实。健全配套规章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发布协调等关键环节,出台了一批配套制度。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目前全国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听证会、行政服务大厅及办事大厅、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栏、服务热线等为载体的公开网络体系,电子政务积极推行,群众可以方便地获取政务信息。

  两年来,国家预防腐败局始终注重围绕中央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北京奥运会筹办、举办期间,北京市会同中央及地方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场馆建设、政府采购、市场开发的阳光运作,实现了“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目标。去年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央决定整个救灾行动在第一时间公开,国家预防腐败局及时跟进,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公开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保证了资金物资安全。今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国家预防腐败局督促各地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情况,力保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做到公开透明。

  注重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加大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村民自治等事项的公开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

  为了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2008年11月,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召开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江苏、河北、上海、福建、广西、辽宁、河南、浙江等省(市),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等部门在这方面不断探索,积累了重要经验。

  四、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办法

  在社会领域开展防治腐败工作,是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一项重要职责。2008年,国家预防腐败局组织专门力量先后赴20多个省市(部委),并委托16个省部级单位和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对社会领域防治腐败问题开展调研,全面梳理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领域腐败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区别不同情况研究提出了对策措施。

  2009年以来,按照贺国强同志关于抓好市场中介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批示,国家预防腐败局集中力量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两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4月,会同民政部、国务院纠风办赴广东等4个省对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分析了行业协会存在对政府依赖性过强、监管体制不合理、自律机制缺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研究提出了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今年6月上旬,国家预防腐败局会同国务院纠风办召开了全国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座谈会,这是全国首次专题研究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的会议。会议着重分析了推进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市场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与防治腐败工作。

  目前,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在一些省市和部委取得了积极进展。广东、浙江、重庆等地积极推行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脱钩工作,广东省行业协会已实现人、财、物、办公场所与政府部门分开,并出台了有利于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扶持和监管措施。福建省99.1%的市场中介组织已完成与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脱钩任务,向市场化发展方向迈出重要步伐。湖北省、浙江省以省政府令和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中介机构改革发展意见。财政部、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会计、资产评估、律师行业防治腐败的工作意见。

  五、认真组织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公款出国(境)旅游严重浪费国家资财,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社会对此反映强烈。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8年4月,中共中央纪委、外交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十部门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全国共压缩出国(境)团组5189个,减少出国(境)人员18416人,因公出国(境)数量首次出现了下降。

  200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200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团组数和人数。今年以来,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专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的认识,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总量,完善规章制度,专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因公出国(境)人数大幅下降,公款出国(境)旅游得到了进一步遏制,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评价。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数与近三年同期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55.36%和53.23%。

  一年多来,专项工作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财政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预算约束,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全国已基本实现了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各级外事管理部门强化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大力压缩因公出国(境)人数,取消了一批不必要的出访团组。加大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双跨团组数量。国家外专局取消了7家违规操作的境外培训机构资格,暂停了与4家境外培训机构的合作。改革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专项工作办公室在因公出国(境)的检查评估、群众监督、纪律处分等方面积极推动建立相关办法和规定。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今年以来,全国共查办案件103件,涉案人数 319人,其中厅级干部15人,处级85人,科级及以下2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通过查处案件,进一步遏制了公款出国(境)旅游蔓延的势头,查找了因公出国(境)管理上的漏洞,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

  六、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是反腐倡廉建设中推进一批改革措施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2008年4月15日,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和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2008年5月至10月底,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全国各级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自查自纠率达到100%,采购单位重点检查覆盖面20%。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了解了《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情况,掌握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发现了政府采购在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2009年4月10日,国务院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建议,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标志着财政、监察、审计和预防腐败部门联动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新机制正在建立健全,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向制度化、常态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七、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是预防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全新的工作。围绕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国家预防腐败局先后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审计署等相关单位。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预防腐败信息系统纳入“金纪工程”,统筹建设。同时,以湖南省、上海市、杭州市为试点单位,开展“防腐预警子系统”的试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湖南省将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搭建了“三库一网一平台”为依托的信用信息系统,在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于有效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加快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进预警机制建设,已成为有关方面的共识。

  八、不断加强预防腐败国际合作与援助

  在当前经济社会全球化背景下,加强预防腐败的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是大势所趋。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以来,坚持循序渐进、总量适度、重点突出、多出精品的原则,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努力抓好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预防腐败领域的影响。

  认真做好与《公约》相关的工作,组织参加了第二届缔约国大会和履约审查、资产追回和技术援助政府间工作组的历次谈判和磋商,深度参与《公约》规则细化工作,反映我国的主张,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双边交流。先后接待了巴基斯坦问责局、越南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蒙古国家防治腐败局、泰国反腐败委员会、巴西联邦监察总署代表团来访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马尔科夫的顺访。目前,正在准备与秘鲁、越南和蒙古签署预防腐败合作备忘录。

  积极开展预防腐败技术援助工作,为其他缔约国预防腐败机构培训人才,以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08年11月,成功举办了亚非发展中国家预防腐败研讨班,来自巴基斯坦、尼日利亚等九个亚非发展中国家的18名代表参加了培训。

  学习和借鉴国外预防腐败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中国和加拿大“制定预防腐败方针政策,促进经济鉴证类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项目已经启动,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在会同加方积极执行该项目计划。

  九、构筑畅通民意的网络平台

  国家预防腐败局始终注意调动全社会参与预防腐败工作的积极性,集中民智,问计于民。国家预防腐败局互联网站于2007年12月17日正式开通,今年3月30日完成升级改版。作为一个中英文双语版、日点击超过9万次的政府门户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不仅是预防腐败工作宣传报道的窗口,理论探讨的园地,而且成为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和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

  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具有网友互动功能。网民通过“网友互动”、“我要写信”等栏目,可以在网站上留言或来信,对预防腐败工作展开讨论,提出工作建议,咨询有关问题。据统计,自今年3月底网站改版至8月底,网友留言总数已达6757 条,收到电子邮件16000封。许多网民对如何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些网民也通过留言或来信反映问题。国家预防腐败局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对网民留言和来信进行答复,定期对网民留言进行整理汇总,编写《网民留言和来信情况专报》,成为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国家预防腐败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妥善处理,属于反映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及时予以受理,线索具体的进行调查核实;属于反映党员干部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转给监察部举报中心的举报网站。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