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加强制度建设

2009年01月08日 人员机构
分类: 廉防专栏
 

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会论文

 

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加强制度建设

广西师范大学  黄海波

 

 

摘要:处于社会转型过渡期的高等院校,在市场经济这柄双刃剑下,在招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后勤等方面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在于一些人的私欲极度膨胀、权力过于集中、制度缺陷及监督缺位,高校建立惩防腐败体系的核心是制度建设,只有完善规章制度,才能用制度规廉,只有加强教育,用教育来倡廉,才能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只有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才能用监督护廉,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惩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才能使高校腐败问题得到有效的治理。

关键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保证

                          

培养各类高级人才的高校应该是一方净土,但从现实来看,目前的高校却已不再纯粹,在市场经济这柄双刃剑下,随着实利主义和物质主义的抬头,高校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反腐倡廉活动在高校中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反腐倡廉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制度先行,强调法治是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如何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腐败现象的基本表现形式

高校腐败问题就是高校中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其行业的特点非常突出,主要表现有:

()招生与教学管理方面。在招生方面,为了个人升学目的,递条子、拉关系、托人情等干扰招生录取的现象时有发生, 尤其是在单独招收保送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提前招生录取的工作中,涉及招生主管部门、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关系等环节多、关系多,高校个别招生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违规招生、收受贿赂甚至索贿和借机敲诈勒索、接受可能妨害招生公正性和规范性的宴请、徇私舞弊等种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在教学管理方面,极少数领导、工作人员及有关教师,借推荐免试读研究生、评奖学金及各种奖励或表彰、考试阅卷等各种机会搞权钱交易、“分数卖钱”,严重侵蚀和败坏校风、师风和学风。

 ()工程建设方面。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对高校硬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本建设是近年来高校经费支出最大的项目,不少高校年年都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维修工程等开工上马。在基建工程招投标、承发包和验收过程中,常常会产生个别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要贿赂,千方百计规避招投标,甚至牺牲学校利益,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

(三)物资采购方面。高校每年都会有大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各类教材、基建维修材料、学生食堂的膳食、校医院所需药品药材等大宗物资的采购活动。个别当事人在采购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收受“回扣”、手续费等,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成为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领域。

(四)自筹办学经费方面。少数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特别是少数高校的二级学院、系部借筹资办学、办班创收等工作之便,私设帐外帐、“小金库”,贪污挪用公款、转移支付致使公款流失,公款私存侵吞利息,集体截留私分,购买物资占为己有,私订合同逃避财务监督,存在许多隐患。

(五)后勤工作方面。少数人利用职权,用学校资源为部门或个人谋取私利,也有少数人在校办产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渎职失职、乱拍板,造成经济损失等。

二、高校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

() 一些人的私欲极度膨胀。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完全忘记了党的宗旨,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为高校的改革发展、为人民的教育事业服务的。他们放弃世界观的改造,导致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在德与得的关系天平上,倾倒于个人利益, 为了自己的私利,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利欲熏心,甚至胡作非为,用权力疯狂捞取钱财,以致跌入腐败的深渊,不可自拔,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的危害。

()权力过于集中。一些掌权的领导者自己说了算,大搞“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这种对掌权者的过分放手,导致权力失监、权力失控、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目无法纪,滋生腐败。

()制度缺陷。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快速发展,制度措施滞后,管理粗放。一些人就是利用制度、法制的滞后,管理的粗放,乘虚而入,搞不正之风,大发制度缺陷的横财。

()监督缺位。高校之所以滋生腐败,除制度、管理存在问题外,在监督方面也存在很多盲点。在腐败高发区,由于监督的缺位和不到位,导致腐败得逞也是客观存在的。如:四川高校发生大面积图书回扣腐败案和西安音乐学院借招生乱收费,10年接受“捐款”近3亿, 时间之久,数额巨大,与主体监督缺位不无关系。

三、制度建设对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意义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制度具有既“禁于未然之前”,又“禁于未然之后”的疗效,具有惩治和预防的双重功能,是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求我们既要为治标、为惩治腐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依据,又要更加注重有关治本和预防方面的制度建设。构建体系,就是要建立思想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其中,制度体系不仅是惩防体系的核心,还是整个体系的载体,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措施,归根到底要通过制度建设固定下来。

四、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规范决策行为的制度方面,仍然有相当大一部分高校未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决策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在规范办学行为制度中,由于教学管理、非学历教育、学科设置等方面不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往往被忽视,因此应进一步加强这些方面的制度建设。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认识不到位,绝大多数高校经济责任制度规范不完善,认识不到位。有的高校甚至将之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混同。制度不完备,致使内部控制体系中的权力层级体系,运作模式、牵制规则没有真正建立,缺乏一些关键性的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如投资审核控制制度等,具体表现为财务审批权力过大,贷款规模超出高校偿债能力,资金流向、使用情况得不到严格审查,资金使用随意性过大,严重影响了高校防范财务资金风险的能力。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校办企业、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尤其是在校办企业改制过程中、改制后以及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校产置换问题,如何理顺校企体制,如何对资产处理、运营进行有效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流失尤其重要。资产的验收、入库、分配、使用、报废以及审批程序都应有一套相应的准则,但目前某些高校这方面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有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高校新形势发展需要

由于有的制度制定时间久远,明显过时,已经不能适应高校新形势发展需要,如一些高校在差旅费的使用管理方面、在对外接待标准方面,未能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的标准,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禁止收受财物等方面的制度上,未能及时扩大收受财物的范围、未能将变相的收受行为纳入规定范围,仍然沿用过去的标准,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适应性。

(三)制度的可操作性还应加强,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一些职能部门拘泥于部门利益之所限,制度于我有利时就执行,制度于我无利时就不执行,导致制度执行的随意性大,一些高校满足于制度的制定,未将静态的制度转化为动态的实施机制,制度落实的体制、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不到位,对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教职工甚至不清楚制度的具体内容,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性难以实现。一些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规定和可操作性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一些高校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但是缺乏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具体配套办法。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约机制,保证反腐倡廉效果

构建惩防腐败制度体系是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治理高校腐败的系统方案和基本方略。

() 注重制度规廉,完善规章制度,构建规范的管理体制

腐败现象的产生和泛滥往往与社会转型造成的制度缺失有关,反腐败的本质就是一个制度建设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从源头抓起,必须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将预防和治理腐败寓于制度建设之中,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1.加快高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精减机构,全员聘任,实现贤者上、庸者让、腐败者下的用人机制,防止或有效惩治少数人搞权钱交易及公款行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用人原则,建立和完善干部任前考察制度,把廉政考查作为选用干部的必经环节,贯彻到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干部的全过程。在干部人选提名前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认真听取原任职单位和拟任职单位教职工的意见。严格年度任期工作考核制度,把廉政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和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严重失德和行为腐败的干部,要坚决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因管理不善而使本部门出现经济问题或其它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应追究部门领导的领导责任。 

2.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扩大校务公开的内容,加大对“权、钱、人”管理公开的力度,将教职工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项目审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教育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大宗物资采购情况、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纳入校务公开的内容。形成专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协调机制,不断提高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3.不断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和收费制度,规范各类办学行为。

深化招生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实行“阳光工程”,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的六公开;深化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全面落实收支分离,收支两条线,规范招生收费、考试收费、“专升本”收费、住宿收费等等。

 () 注重教育倡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

制度是由人制定的并且归根到底是要由人来遵守的。由此可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搞好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制度和监督有效性的重要前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首先要抓住教育这个基础环节。高校干部的文化层次和理论水平都比较高,自律意识也比较强,他们的素质总体上来说是比较好的。但许多高校干部中存在“重业务,轻政治” 、“重才能,轻道德”的问题。因此,要紧密结合高校党员干部的实际,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方式,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以道德、理想信念、党规党纪、法纪教育为先导,开展廉洁从政、从教教育;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使他们在感情上认同权力源于人民的观点,认同廉洁可敬、腐败可耻的道理。通过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防御能力。

(三)注重监督护廉,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

1必须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党派和广大教职工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应单独设立信访接待室, 在网上和重要路口设置纪检监察群众举报信箱,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使群众举报的问题得到及时认真的处理。

2.建立有效的腐败“发现”机制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腐败倾向和腐败苗头,将腐败扼杀在萌芽阶段,是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纪检监察部门要使用好“纪检检查建议书”和“行政监察建议书”,及时提醒被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干部的动态监督;对大宗物资采购及基建工程建设招投标要事前介入,强化监督,要具体负责标书的制作、发放、评标过程;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反腐败审计的预警机制,反腐败审计不仅要查处案件,揭露违法违纪行为,更要强调发挥审计监督和帮助促进制度建设的作用,通过对内控制度的审计评价,及时发现隐患,防微杜渐。通过评价其存在的制度缺陷,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限令整改,将腐败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做到责任到位。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结合官员问责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要对主要领导干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针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专门办法。

总之, 从严治教,规范管理,重在加强制度建设;只有从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及相互关系上去制定制度,完善制度,落实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使高校腐败现象得到有效的治理,还高等学府“净土”的圣洁风貌。

 

参考文献:

1、陈玉珠,林清泉.高校的腐败现象成因及对策思考[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81):81-83

2马世永.把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J].中国监察,20089):55

3、铁虎,李谫博.浅谈高校腐败现象的滋生与治理[J]. 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211):56

4、林建民.高校如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思考[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9):13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