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举报指南

2018年05月21日 人员机构
分类: 通知公告

举报指南

 

一、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受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4.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造成恶劣影响,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

 

广西师范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    邮编:541004

    话:0773-5843237(传真) 

举报邮箱:5843237@mailbox.gx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