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南
一、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受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务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4.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造成恶劣影响,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
广西师范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地 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编:541004
电 话:0773-5843237(传真)
举报邮箱:5843237@mailbox.gx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