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不可逾越的底线——学校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016年04月11日 人员机构
分类: 通知公告

                           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现场

       3月25日上午,学校在育才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15会议室召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校领导王枬、梁宏、旷永青、赵铁、覃卫国,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律委员,各学院(部)院(部)长,各职能部门、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校纪委监察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梁宏主持。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旷永青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2016年工作作了安排布署。他提出要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实抓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和持续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等措施,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按照“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促进组织生活正常化,严格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今年将通过在二级单位设立纪委、建立校级纪委委员和监察处负责人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组织专项巡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等五个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着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三是要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在主责部门自行监督之后的“再监督”工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快“三转”步伐,聚焦主业,各职能部门要更新观念,配合“三转”,共同构建监督的“再监督”体系。四是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以案明纪”,适应“四种形态”,树立纪检部门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                   

       随后,校党委书记王枬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她首先分析研判了当前反腐形势、全面剖析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薄弱环节,强调各基层党委(总支)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从严从紧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强化监督和建立责任清单。学校将通过完善校院系三级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加快建立纪检监察“再监督”机制。并重点强调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必须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的重要论断,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必须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必须持续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不可逾越的底线。四是必须始终坚持“四个强化”,进一步增强对权力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必须着力聚焦主责主业,以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最后,王枬强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和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才能为学校事业健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会议最后,梁宏校长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各学院各单位要及时传达此次会议精神,使全校上下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在工作上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岗位,精心谋划,做好部署;各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政治定力,真抓实干,不辱使命,努力开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会上,校领导与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以递交的方式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