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案件剖析材料

2013年10月31日 人员机构
分类: 通知公告

 

案件剖析材料

 

1.一致向“钱”看 共同陷囹圄

——沈永年等人受贿、侵占案例剖析

2.错位追求酿悲剧

——姜来兴盗窃油管案例剖析

3.临近退休贪小利 自食其果毁莫及

——刘金贵受贿案例剖析

4.一念之差 让她悔恨终生

——刘丽萍贪污案例剖析

5.私欲膨胀贪无厌 坠入深渊食恶果

——李先德贪污案例剖析

6.正副所长为何断送前程

——杨文升、张连福受贿案例剖析

7.权力滥用的后果

8.无视法纪 自酿苦果

——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刘铁军盗窃案例剖析

9.一失足成千古恨

——石永康受贿案例剖析

10.制度与监督的失位

——杜立庆贪污公款案例剖析

11.贪婪 使他走向歧途

——孙凤路职务侵占罪案例剖析

12.为谋取“小集体”利益被撤职的糊涂经理

——苟德成私设“小金库”案例剖析

13.大路朝阳须谨慎 错位一步是深渊

——郭伟诈骗案例剖析

14.赌博使他铤而走险

——杨志文挪用公款案例剖析

15.挪用公款徇私利 酿下苦酒独自吞

——黄延东挪用公款案例剖析

一致向“钱”看 共同进囹圄

——沈永年等人受贿、侵占案剖析

四川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部

这个案件,导致了一个基层班子的“全军覆灭”,其中绝大多数人员都是具有多年党龄、受组织培养教育多年的基层领导干部。反思整个案件过程,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训。

一、背景资料

2005年7月至2006年8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对川东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沈永年;川东钻探公司原渝达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家成、党委书记胡云波、副总经理李秋生、张天明、雷铭;重庆佳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营部代理部长代莉等7人立案侦查。此后,四川石油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根据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裁定,分别对7名涉案人员做出了党纪政纪处分。

沈永年,男,1944年5月生,汉族,湖南湘潭市人,1963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8月入党,成人本科文化程度,1997年9月至2004年4月任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副经理,2004年6月退休。沈永年在任川东钻探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期间,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财物共计18万元。 2005年 12月 22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沈永年有期徒刑7年, 2006年 1月 6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因其身患多种疾病,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2006年 6月 7日,沈永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王家成,男,1949年11月生,重庆云阳县人,汉族,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入党,大学文化程度,2000年3月任渝达公司总经理,2001年4月兼任佳朋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王家成在任渝达公司总经理和兼任佳朋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基建工程承包人贿赂财物共计21万元,同时侵占企业资产5万元。 2006年 4月 30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王家成有期徒刑9年。 2006年 8月 4日 ,王家成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胡云波,男,1957年5月生,汉族,四川营山县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入党,大学文化程度, 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渝达公司基层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任川东开发公司渝达采输作业部基层党支部书记。胡云波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基建工程承包人贿赂3.7万元。 2005年 10月 24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云波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5年 12月 31日 ,胡云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李秋生,男,1948年8月生,汉族,重庆长寿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1年8月入党,中专文化程度,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渝达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1月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李秋生在任渝达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基建工程承包人贿赂5万元。 2005年 11月 10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秋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05年 12月 31日 ,李秋生受到开除党籍和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张天明,男,1946年4月生,汉族,重庆綦江县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入党,大学文化程度, 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渝达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1月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张天明在任渝达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基建工程承包人贿赂7万元。 2005年 11月 10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天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5年 12月 31日 ,张天明受到开除党籍和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雷铭,男,1962年8月生,汉族,重庆开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入党,大专文化程度, 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渝达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4月兼任佳朋公司经理。雷铭在任渝达公司副总经理和佳朋公司经理期间,侵占企业资产7.5万元,在负责基建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4万元。 2006年 4月 28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职务侵占罪、受贿罪判处雷铭有期徒刑六年。 2006年 8月 14日 ,雷铭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代莉,女,1971年1月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佳朋公司财务经营部代理部长。代莉在代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11,081.19元。由于犯罪情节轻微, 2005年 9月 30日 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决定免予起诉。 2006年 3月 10日,代莉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免除职务和调离财务岗位。

二、案件发生的原因

从沈永年等7人的履历中可以看到,他们都是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才走上领导岗位的,其事业的成就,来之不易。他们在石油战线工作多年,熟知党纪法规和企业制度,之所以走入人生的歧途,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放松世界观改造,“三观”发生扭曲。沈永年、王家成等人都曾经为企业的发展做过许多的有益工作,分别受到了上级组织的肯定和职工群众的认可。但是在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面前,他们逐渐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很少认真读书学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拜金主义、小团体主义、以及官本位主义在头脑中占了上风。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大搞权钱交易,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原则,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集体滑进了犯罪的深渊。

2.无原则的“团结”,侥幸心理作怪。王家成、胡云波、李秋生、张天明、雷铭都是原渝达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而沈永年曾是他们的直接领导,代莉则是王家成、雷铭曾经负责的佳朋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建立在利益驱动基础上的“上下级关系”和“哥们义气”,使这种正常的同志关系变得庸俗化,也使他们的法律意识淡化,在金钱的巨大诱感面前,大家心照不宣,一拍即合。同时他们都存有侥幸心理,错误地认为在当前的大环境下,自己的行为很平常,也很正常,“上山打猎,人人有份”,利益均沾的格局和隐蔽的作案手法,使他们有了“不拿白不拿”的思想,认为单位哥们、社会朋友不会出卖自己,自信能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孰不知他们此时已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监督管理不力,制度形同虚设。纵观此案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受贿和职务侵占。但同时暴露出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和制度方面的无力,其主要表现为: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作为渝达公司的上级机关,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同时每年都要进行财务检查、审计检查和效能监察,遗憾的是对一些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二是在基建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手段并没有及时跟上,没有实行“阳光工程”,在整体环节上出现了漏洞,给涉案人员以可乘之机。三是下级监督变成了绝对服从。代莉作为佳朋公司的财务主管,面对领导的违规违纪要求,碍于情面,既不抵制,又不及时向上级反映,跟着王家成、雷铭一起做假账,最终害人又害己。

三、案件带给我们的启示

沈永年等人的犯罪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深刻剖析案件的全过程,教训是深刻,启示也是多方面的。

1.必须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力度,筑牢思想和法纪两道防线。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涉案人员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追悔莫及,黑色的交易让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不但失去了原本稳定正常的收入,断送了自己一生的政治前途,而且也给家人带来了无尽的伤痛,这正应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言训。全体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应从沈永年等人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用党纪国法、政纪条规时刻告诫自己,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困,自觉抵制住不良诱惑。其次要深入学习有关职务犯罪的法律知识和两个《条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管理者。

2.必须强化基层班子建设,大力构建廉洁文化。这个案件最让人痛心的是,一个基层班子的集体腐败,也体现出了当前职务犯罪的新趋势,要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必须下大力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按照“坚定、勤勉、团结、清廉”的要求,建设坚强有力的基层班子。要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机制,抓好干部选拔、使用、交流、考核、培训、奖惩工作,从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上合理配备好基层领导班子。二是大力构建廉洁文化、培育廉洁从业理念、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打造廉洁型干部队伍、创建廉洁型企业,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在企业掀起“促廉倡廉”之风和“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3.必须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构筑制约职务犯罪的监督体系。通过此案的深入剖析,我们认识到权力一旦失去监督,没有了制度的约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就成了必然。因此首先要从决策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资金管理、招标管理、经营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规范权力的运作行为。二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堵塞漏洞的基础上,抓好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畅通上下级、同级间的监督渠道,共同筑好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的坚固防线。三是必须坚决取缔各种类型的“小金库”,对违规设立“小金库”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同时要认真对多种经营公司进行清理,对保留的法人实体要加强监管,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要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充分发挥职代会职能作用,使各项重大决策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地运行。

错位追求酿悲剧

——姜来兴盗窃油管案

吉林油田分公司纪委、监察处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雇佣个体车辆在两天内竟盗窃油管1044根,重达九十余吨,令人惊讶。此案发生在 2004年 2月 6日 ,吉林油田分公司红岗采油厂与新大采油厂合并期间,作案者名叫姜来兴。

姜来兴,男, 1964年 7月 14日 出生,汉族,吉林省松原市人,案发前任红岗采油厂安二联合站党支部书记。 2004年 8月 4日 ,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姜来兴有期徒刑14年。吉林油田分公司给予姜来兴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姜来兴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有着13年党龄,在多个岗位上任过职的管理干部,为什么会以身试法,沉沦犯罪,落得一个盗窃犯的可悲下场呢?

一、姜来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1.心态失衡使其迷失了人生方向。姜来兴是一位从普通员工走上党支部书记岗位的基层干部,他的成长历程记录着他刻苦勤奋,奉献追求的闪光足迹。同志们反映,蒋来兴很聪明,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然而近年来,他看到身边一些年轻干部先后被提拔重用,而自己却原地不动,心理上产生了失落感,内心失去了平衡。于是,对工作不再积极进取,意志逐渐消沉,生活追求享乐,甚至染上了赌博的恶习。2004年2月,他趁原新大采油厂并入红岗采油厂之机,两次雇佣个体车辆,盗窃油管1044根,价值人民币74万元。他在被捕后做了这样的陈述:“在人的一生当中,常常是由于某种意想不到的突然变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在人生的履历上,留下一道难以愈合的创伤”。他言中了自己的蜕变过程,只能以14年的铁窗生涯,反省自己的人生。

2.不良生活方式为他酿造了一杯苦酒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姜来兴身为党支部书记,本应带头廉洁从业,严格自律,谨慎交友。但他却经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吃吃喝喝,打麻将、“填大坑”,进行非法赌博活动,赌资一次比一次多。赌瘾一次比一次大,钱输多了,便挖空心思弄钱,直至盗窃企业管材。姜来兴犯罪不是偶然的,而是他一贯放纵自己的必然结果。

3.监管不力给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姜来兴在两天内能盗走如此大量的管材,却无人过问,暴露了企业管理上的纰漏。姜盗窃油管时,料场根本无人看管,客观上为他行窃提供了便利条件。

4.姑息迁就助长了违法违纪者的侥幸心里。案发前一年,姜来兴在任原新大采油厂采油二队队长期间,曾因违反工资管理规定,被组织查处过,但查处并未起到应有的效果,姜继续放纵自己,个人价值观发生了严重扭曲。此外,该单位忽视了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监督,使姜来兴自以为是,侥幸心理日胜一日。

二、姜来兴一案的警示

警示一:丧失理想,必然迷失方向。分析姜来兴的犯罪过程,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丧失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他在金钱的诱惑下,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心理失衡,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不计后果,丧失了一个党员应有的品德。共产党员应该具有高尚的觉悟,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坚强的组织纪律性。这样才能在灵魂深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城”。

警示二:以身试法,终将受到严惩。姜来兴的堕落轨迹警示我们,遵纪守法是对每个公民的起码要求,违纪违法必然受到严惩,“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组织要坚持对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的教育,营造一个遵纪守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氛围。执纪要严,对明知故犯、以身试法者,绝不姑息,必须依法依纪惩处。

警示三:管理监督乏力,势必酿成大祸。油管被盗案件,作案手段既不诡秘,也不新奇,之所以能够顺利得逞,主要原因是监管乏力,把关不严,责任人失职,姜来兴出入料库,如入无人之境,随随便便就将一千多根油管盗走,实在令人惊讶。要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必须实现监督管理的规范化。一是必须强化对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二是必须加大对重要岗位人员的考核力度,对思想、作风、能力、效率及业绩等进行严格的考核,以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此外,在干部使用方面,要严格把好关,防止用人失误,以保证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

 

临近退休贪小利 自食其果悔莫及

——刘金贵受贿案剖析

抚顺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刘金贵,男,汉族,1949年5月生人,大专文化,1966年7月参加工作,1969年12月入党,2003年8月退养离岗。刘金贵在任抚顺石油化工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质量安全环保部部长及消防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5000元,触犯刑法,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和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

一、主要犯罪事实

2000年1月至2003年8月,刘金贵在任抚顺石油化工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部长、质量安全环保部部长,及兼任消防中心主任、消防支队支队长期间:

因在购销消防车业务往来中,给予某起重机总厂帮助照顾,该厂副厂长赵某和业务员朱某于2001年春节期间,在一饭店前送给刘现金20000元,此款被其占有。

因在购销消防泡沫业务往来中,给予某消防器材厂帮助照顾,该厂厂长陈某于2001年和2002年春节期间,每次送给刘现金2000元,2003年春节期间,送给刘现金10000元,上述三次共计现金14000元,均被其占有。

因在购销洗涤用品的业务往来中,给予某公司帮助照顾,该公司经理潘某于2000年3月,送给刘现金1000元;2001年5月,又送给刘现金3000元,上述两笔款项共计现金4000元,均被其占有。

因在购销洗涤用品的业务往来中,给予某厂帮助照顾,该厂厂长薛某于2001年3月送给刘现金3000元,此款被其占有。

因在修理消防车辆业务往来中,帮助照顾某汽车修理厂业务,该厂厂长张某于2002年春节期间送给刘现金2000元;2003年春节期间,又送给刘现金2000元,上述两笔款项共计现金4000元,均被其占有。

二、刘金贵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及警示

刘金贵身为企业中层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其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处理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凭心而论,刘金贵多年从事中层领导工作,为企业也做过一定的贡献,如果他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接受贿赂,现在他会像许多退休的干部一样,衣食无忧,安渡晚年,尽享天伦之乐。然而,他失足走上了违法违纪的歧路,毁掉了自己的政治荣誉,背上了受贿的罪名,对其个人及家庭都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令人叹息。其教训和警示是极为深刻的。

1.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刘金贵在悔过书中写到,他虽然入党多年,但由于忙于事务性工作,学习较少,所犯错误,是由于不注意学习、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遗忘了党的宗旨和共产党员的标准,结果在不知不觉中滑入深渊。

学习是做好本职工作的条件,更是世界观改造的需要。刘在企业多个领导岗位上工作过,知道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却放松了政治学习,结果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了方向。领导干部要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否则必然走上歧途,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2.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职权。刘金贵随着地位的不断升迁,权力的不断增大,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从吃点喝点没有啥,到拿点用点也无所谓,将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权钱交易的资本,结果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刘金贵的错误中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做到为企业为职工谋利益。

3.党员领导干部要慎重交友,时刻警醒,不能拿原则作交易。刘金贵在悔过书中写到,他也曾对行贿受贿有过抵触,但最终没能抵住金钱的诱惑和人情的压力,接受了贿赂,触犯了法律。在和他谈话中,他用的最多的词语就是追悔莫及。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能没有朋友,但交往要有原则,不能不分青红皂白。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在与施工单位和经销商交往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持是非标准。“取友善人,不可不慎,是德之基也”。绝不能见钱眼开,不分是非,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本钱。

4.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教育要靠组织,但更要靠自我,要通过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就是抓住了反腐倡廉的“牛鼻子”。要以刘金贵案件为反面教材,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一次警示教育;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用制度约束和规范权力,从而做到超前防范,自觉守法。

一念之差 让她悔恨终生

——刘丽萍贪污案剖析

吉林市销售分公司纪委

她叫刘丽萍,1962年12月出生,1980年5月参加工作,在加油站一干就是25年。本来,2005年12月就可以内退,回家颐养天年,可却东窗事发,被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幸福、追求快乐、追求美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满着艰辛和曲折,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更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过高的欲望达不到满足,过多的攀比心理失衡,过分的要求不能实现的时候,往往就是一念之差,使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酿成大祸,铸成大错。一念之差的教训太多太多了,一念之差的代价太大太大了,一念之差不但害国害家,而且害人害己。刘丽萍就是因为这一念之差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一、一念之差使刘丽萍悔恨终生

1980年5月,年仅18岁的刘丽萍高中毕业,正赶上单位为父母退休退职补招,她走进了轻质油公司长春路加油站,做了一名加油员。在加油员岗位上,她一干就是二十多年。作为一名女同志,尽管没有轰轰烈烈的成就,但付出和回报总能使她心安理得。

2002年初,加油站经营管理中心根据刘丽萍的表现,任用她到水工加油站做核算员。开始刘对核算员工作很珍惜,几任站长都说她为人老实,工作认真肯干。然而,随着加油销量不断攀升,收款现金不断增多,特别是附近客户大额现金存款购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金钱的占有欲一天天刺激她的心窝。从2003年4月至2004年12月,她通过现金不入帐,涂改客户存款明细帐,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手段,大肆攫取油款,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未为”,纸是包不住火的。 2005年 1月 4日 ,加油站经营管理中心在检查水工加油站预收帐款时发现,客户预收帐款余额与分公司预收帐款余额不相符,金额相差118,377.45元,遂向分公司领导做了汇报。分公司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在向当地检察院报案的同时,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驻加油站调查。

2005年3月,吉林市船营区检察院反贪局以刘丽萍涉嫌贪污,将其批捕。侦查认定,刘丽萍从2003年4月至2004年12月,采取种种不法手段,共计贪污预收客户油款118,377.45元,据为己有。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

面对亮晶晶的手铐,面对10年监狱的铁窗生活,面对自己的家人和孩子,刘丽萍流下了忏悔的眼泪。

二、一念之差的深刻反思

伟大的诗人泰格尔说过:“一只小鸟,它的翅膀上拴了黄金,那么,它就再也飞不起来了”。刘丽萍就是这样一只可悲的小鸟。

1.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偏离,必然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刘丽萍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加油员的工作中,领导和群众对她的反映都不错,那么她为什么会蜕变成一个违法犯罪分子呢?一是刘丽萍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很少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活动,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对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知之甚少;二是在思想上抵御商品社会各种不良风气的能力不强,受拜金主义影响,特别是金钱的诱惑,一念之差,毁掉了自己的前程。

2.管理失控和制约乏力,给犯罪者以可乘之机。由于加油站在管理上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加油站经理凭着感觉代替管理,误认为刘丽萍人老实,不会出差错,放松了对员工的思想和制度管理,特别是内部监管不力,使刘丽萍有了可乘之机;分公司财务监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没有定期到加油站进行抽查、稽查,导致刘丽萍在较长时间内频频作案,一发不可收拾。

3.选人把关不严,用人不当。近年来,由于企业经营成果显著,领导在选拔、任用加油站核算员时,, 只重视现实工作表现,而忽视了对人品和政治素质的考察,盲目选人,凭感觉用人,用人机制不当,导致了刘丽萍贪污案件的发生。

三、本案应吸取的教训

刘丽萍案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剖析其违法犯罪根源,启示是多方面的:

1.必须搭建教育平台,深入开展思想教育。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要通过组织员工开展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道德和法制教育,帮助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

2.加强制度建设,用健全的制度消除隐患。首先要健全规章制度,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其次要加强对财务工作各个环节的制约,建立纵横交叉的监督网络,实行岗位轮换,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通过强化岗位职责来保证严密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

3.把好选人关和用人关。加油站核算员岗位配人,应该在实行竞聘上岗的同时,严格考察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对品质不佳或者有劣迹的人员坚决不得任用。

私欲膨胀贪无厌 坠入深渊食恶果

──李先德贪污案剖析

大庆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部

2006 年3月23日 ,大庆石油管理局创业集团华谊实业公司庆鸿技术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庆鸿公司)经理李先德,因贪污公款32.7万元,并将企业财产折抵其个人欠款9.8万元,合计贪污42.5万元,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6年 7月 13日 ,大庆石油管理局创业集团给予李先德开除党籍、开除厂籍处分。

一、基层干起不容易,大好前程未珍惜

翻开李先德的个人档案:李先德,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在山东省临沂县的一个贫困山村,他是弟妹中的长兄。由于家庭人口多,经济困难,父母还是借钱供他读完高中,考入了大庆石油学校钻井专业学习。毕业后的他很想干出一番事业,主动要求到条件艰苦的钻井一公司外围钻井队工作。在工作中,他不怕苦累,虚心学习,因表现突出,很快担任了钻井技术员,两年后,又被调到钻井大队机关工作。1988年,李先德担任采油一厂试验大队计划员。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获得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在此期间,他曾连续5年被评为厂劳动模范。从1993年起,担任了采油一厂科技联合体公司业务经理,遂又担任了华谊实业公司庆鸿公司副经理,1999年3月提任为公司经理,此时的李先德刚满36岁,正是人生施展才华,实现理想的大好时机。但是,李先德并未珍惜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反而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公款,成为了一个贪污犯。

李先德犯罪的根本原因是其思想发生了蜕变。他在担任庆鸿公司副经理后,在与外界接触多了,看到有些人大把花钱,生活在灯红酒绿之中,十分羡慕,按捺不住内心欲望的躁动,便从多报销一些小额票据开始,逐步走上了贪污公款、谋取私利的犯罪道路,蜕变成了一个违法乱纪腐败的分子。贪欲是魔鬼,使李先德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顾,贪婪地吞噬着企业的财富;贪欲是“美女蛇”,使李先德在迷人妖娆的丰姿面前忘乎所以,堕入陷阱。李先德的犯罪事实再一次验证了一个真理,那就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二、贪得无厌编伪证,状告企业为私欲

2004年,李先德为其儿子投资移民加拿大,之后,自己也以投资移民的身份取得了加拿大的国籍(未注销中国国籍)。此时的李先德应该得意洋洋,自我满足了。但恰恰相反,他贪欲未减,又异想天开打起了主管单位的主意。2004年底,在他授意的下,合伙人孙某先后编造了20多张庆鸿公司欠款李先德的“家和超市”及孙某本人的虚假票据,总额达196万元,并将庆鸿公司起诉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归还“欠款”。2005年初,法院作出判决,庆鸿公司偿还“家和超市”及孙某196万元“欠款”。由于庆鸿公司无力偿还,只能依法由该公司上级单位华谊实业公司偿还。华谊实业公司于2005年6月将此案上报到主管单位创业集团,该集团纪委对此问题随即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李先德有伪造单据、贪污公款之嫌,遂上报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查处。检察机关经过调查证实,1999年初,李先德开办了自己的“家和超市”,并于当年3月至12月间,分两次以单位购货的名义,在本单位财务核销32.7万多元,据为己有。 2005年 7月 29日 ,李先德被检察机关被批准逮捕,后被法院依法判处徒刑,并追缴了脏款。

李先德失去了工作和自由,无颜面对父老乡亲,心情十分沉痛。在狱中,他哭诉着说:“我接受组织的处理,我这都是自作自受啊!当初我最看不起罪犯,现在自己却成了罪犯,真是生不如死。我对不起组织,也对不起父母和孩子啊”。相信这是他的肺腑之言,但为时晚矣。

三、目无法纪,害人害己

由于李先德东窗事发,使涉案的另外3人也受到了查处。现已查明,2000年7月至2001年1月,李先德的同学、某单位综合科科长王某,将公款360,540元存入庆鸿公司账户,随后王从中提走221,877.2元,并拿走商品40,824元,剩余97,838.8元被李先德个人花掉。2003年夏,王找李先德索要余款,李将本单位一台丰田大霸王面包车抵给了王。

2000年,李先德从单位财务提出现金2万元,送给某公司房产员邹某,让邹帮助解决庆鸿公司采暖问题,邹用本单位公款6万多元为庆鸿公司交纳了采暖费,而将李先德给的2万元用于其它花销。

2002年春天,李先德与本单位副经理兼出纳员谢某,在郊区的一处农田里,烧毁了庆鸿公司2001年的财务账簿和财务凭证。谢并按照李先德的指使,私设账户,伪造入库单据,为李贪污企业财产提供了便利。谢某受到了开除党籍、开除厂籍的处分。

四、失去监督权滥用,缺少制约出问题

权力失去监督制约,就必然导致个人独断专行,很可能使好人变坏,在毁了自己的同时,也牵连了亲朋好友。李先德走上犯罪的道路,故然是个人私欲膨胀,滥用职权所致,也和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首先,财务管理不到位。庆鸿公司成立后不仅在银行开立了基本账户,而且又开设了多个企业账户,此违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却长期没有发现;李先德在毁掉2001年的财务账本后,上级财务部门在检查工作时,只是听他们说账本找不到了,却没有追问和追究,使深层次问题未能暴露出来;2001年上级主管单位借给庆鸿公司周转金10万元,被李先德直接存入了个人的“家和超市”,在几年的时间里均无人过问,任李个人使用。

其次,资产管理不到位。李先德将原值30多万元的丰田大霸王面包车,以低价顶账的方式给了个人,上级主管部门长期没有发现;李先德开办“家和超市”用房是单位的公房,长年无偿占用,却无人过问。

第三,经营管理不到位。创业集团成立前,由于历史原因,华谊实业公司的企业法人达100多家,公司领导甚至认不全所属单位的经营者。象庆鸿公司这样从开始有数名职工,后来只剩2人的企业,则基本上失去监管。使李先德等人为所欲为,大饱私馕成为现实。

经验告诫我们,不受监督的权力是产生腐败源泉。“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李先德贪污案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要通过深化改革,清理法人实体等切实有效的办法,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实行厂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力争把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正副所长为何断送前程

——杨文升、张连福受贿案剖析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部

2006年4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六采油厂规划设计研究所所长杨文升和副所长张连福因涉嫌受贿,被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逮捕,同年6月和8月,两人先后被法院判处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杨文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张连福受到开除党籍、撤消副所长职务的处分。

杨文升,男,汉族, 1966年 9月 18日 生,黑龙江省望奎县人,研究生文化, 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任第六采油厂规划设计研究所所长。

张连福,男,汉族, 1964年 6月 16日 生,黑龙江省铁力市人,大专文化, 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任第六采油厂规划设计研究所副所长。

从杨文升、张连福的履历中看到,他们是从基层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每一次进步都倾注着他们辛勤的汗水,凝聚着组织和企业多年培养的心血,其事业的成就,确实来之不易。应该说,杨、张二人在各自的岗位上,都曾经为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过积极的贡献。人们在对他们自毁美好前程表示惋惜的同时,不禁要问,他们是怎么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一、主要犯罪事实

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杨文升以单位名义分别收受:上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人民币5万元;大庆市景丰石化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人民币4万元;大庆标计阀门厂美元3万元;大庆东达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1万元;大庆开发区尧兴技术有限公司人民币10万元;大庆鼎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20万元;西安恒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15万元。综上,杨文升以单位名义共计收受人民币55万元,美元3万元。案发后,赃款被检察机关全部收缴。

2006年1月,张连福收受大庆标计阀门厂人民币2万元。张连福给单位加班人员发加班费用去9900元,剩余10100元用于请领导、同事吃饭和平时个人花销。

二、违法犯罪的原因

1.放松学习,思想政治滑坡是根本原因。从杨文升、张连福的发展经历来看,他们开始都是要求进步的,受到了党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但为什么在他们本应再接再厉、继续前进发展的时候,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认真剖析案情不难看出,放松学习,思想政治学习是他们走向违法犯罪的内在原因。作为单位的负责人,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严峻考验面前,本应该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但他们却以忙于业务为由,不注意政治理论学习,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久而久之,党纪政纪观念越来越差,自律能力越来越弱,以致权力观发生扭曲,缺乏民主决策,逃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我行我素,讲排场,摆阔气,在消费上盲目攀比,最终丧失了党性原则,跌入了犯罪的泥坑。这是他们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和根本原因。

2.中饱私囊,指定设计是直接诱因。杨文升、张连福虽然是上下级关系,但建立在利益驱动基础上的“哥们义气”,使这种正常的同志关系变得庸俗化了。在金钱的巨大诱惑面前,两人心照不宣、一拍即合,搞变相指定设计,并以单位名义,收受厂家好处费作为个人捞钱的机会。纵观他们收受供货厂商贿赂的过程,全部是在杨、张和供货厂商之间秘密进行的,而在送钱和收钱时更是单独见面,行为隐蔽,自以为只要彼此不说,就不会为人所知。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违犯法纪的交往,最终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3.监督不到位,有机可乘是主要原因。反思杨文升、张连福受贿案,虽然规划设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但制度是靠人来执行的,人的思想一旦出了问题,再好的制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该规划设计研究所的单位受贿行为,时间长达两年之久,金额达人民币55万元、美金3万元,但始终没有被发现。这不仅说明他们的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而且也暴露了监督工作还不到位。其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面对专业性、多变性的技术密集型单位,监督工作确实存在着死角和漏洞。另一方面,班子成员监督意识不强,是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班子内部通气和沟通不够,没有坚持民主决策制度,所长权力运作透明度不够,面对这些不正常的议事决策行为,班子成员既不采取有效措施,也不向上级组织报告,纵容了杨、张二人错误思想和违法行为的发展。使如此时间长,数额大,次数多的受贿行为,没有人察觉,是杨、张屡屡得手的关键原因。

4.行贿轻处,助长歪风是重要原因。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行贿和受贿同处,但现实中考虑行贿者的无奈,受贿者的勒索,在量刑和处罚上行贿方远远轻于受贿方,有的甚至以罚代处,无形当中助长了行贿的歪风,给行贿人提供了温床。不法厂家可以想方设法诱惑掌权者,为不公平竞争走捷径,达到获取暴利的目的。在金钱的巨大诱惑面前,杨、张没有经受住考验,被不法厂商拉下了水。

三、教训和启示

1.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宗旨观念,构筑起思想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杨、张案件的发生,再一次提醒我们,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就会淡化,精神支柱和追求就会丧失,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把对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各级主要负责人的思想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一是要加强基本理论教育,使党员干部强化宗旨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二是要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深入普及法律知识,使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正确行使职权。三是要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使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四是要开展收入观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学会算账,认清合法收入靠劳动所得、由效益所来的道理和好处,非法所得靠违规操作、由犯罪所来的原由和害处,使各级领导干部在守法所得和违法处罚的现实对比中,进一步增强诚实守信、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2.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治理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杨、张案件的发生,暴露了企业生产建设的设计选型工作在管理和监督上不够规范和完善。其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杜绝负责设计选型的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变相设计问题。为此,必须建立起关于设计选型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切实解决暗箱操作和变相指定设计的问题。杨、张案件的发生,也从监督制约乙方方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及时发现、制止和杜绝不法乙方的违规违法行为,也是我们强化管理和监督的另一个关键环节。有关部门应加大资质审查力度、招投标力度、价格审核力度、质量及违规违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减少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防止“旧戏重演”。这样,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

3.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企业科学决策水平。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实践证明,干部在教育和监督中才能健康成长,在放任自流中只会堕落。反思杨、张案件使我们进一步感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关键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巡视、民主测评、廉政谈话、厂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做到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统一,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既要检查考核业务指标,也要检查考核廉洁自;既要检查考核工作能力,也要检查考核思想作风。只有这样,检查监督才会有合力和效力。

4.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践证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防范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重要手段。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是导致类似案件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有通过严肃查处,惩一儆百,才能形成威慑效应,发挥法纪的威严;违法必惩,违纪必究,才能打消违纪者的侥幸心理,使图谋者望而却步。

 

权力滥用的后果

辽河石油勘探局纪委、监察部

2005年6月,辽河石油勘探局筑路工程公司下发文件给予王某政记过处分;时隔一年,2006年8月,筑路工程公司党政又再次发文件,给予王某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连续给予王某处分在筑路工程公司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为什么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王某会连续受到处分呢?很多人上网浏览文件,打探事情原因。

一、主要违纪事实

1.私欲初胀,步入泥潭。2002年下半年,辽河油田分公司在成立时间短,土地征用协调工作人员少、业务繁多,工作量较大的情况下,委托辽河石油勘探局筑路公司帮助处理老井复查时的土地征用事宜,筑路公司委派王某负责具体占用土地补偿工作。王某在与当地村支部书记接触过程中,提出了多付占地补偿款,然后从中提取部分现金的想法。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王某将土地补偿款转到了该村,随后得到了回扣7000元。

2.利益熏心,一错再错。2003年9月,王某再次负责为辽河油田分公司征用两口探井占地工作,他想到上次的事没有被发现,私欲再一次膨胀了。于是在土地丈量时,向两个村的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提出,自己手机费用太高,要求给报销一些。同年10月,村主任以支付手机费的名义送给王某1000元钱;12月,另一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又以支付手机费的名义送给王某5000元钱,以上两笔款项共计6000元钱,均是从土地补偿款中支付的。

3.腐败到头,终归受惩。2005年6月和2006年8月,筑路公司两次接到上级纪委转来的地方纪委关于王某受贿的有关材料,并认真进行了核实,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低下了头,同时退出了全部的受贿款,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二、违纪的主要原因

认真分析王某违规违纪行为的原因十分必要。

一是政治思想滑坡。王某在握有一点权力后,首先想到的不是用好权,为企业谋取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而是把权力看作是谋取私利的工具。王某所犯错误与其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是分不开。思想滑坡,必然导致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扭曲,就会忘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化廉洁从业的意识,这是他违纪的内在动因。

二、错误心理作怪。一是不平衡心理。在日程生活中王某看到别人花钱大方,而自己只是靠工资维持生活,心理有些不平衡。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攀比心理,便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捞取不义之财。二是侥幸心理。王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党纪政纪所不容的,一旦败露必会受到处罚,但他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可以瞒天过海,不会败露,侥幸心理使他一发而不可收。三是贪婪心理。王某在第一次拿到7000元钱后,贪欲就越来越重,在一旦有了新的机会,便会故伎重演,不能自拔。

三是监管体系不健全。王某受贿之所以能够得手,监管体系不健全也是一个主要原因。王某在办理土地征用过程中,失去了单位的监管,土地补偿款由个人决定,没有核定和审核程序,造成了组织监管的空白,使王某得以胆大妄为,以权谋私。

三、应吸取的教训

古人云:“不积小善,不能成大德;不积小恶,不足以亡身。” 王某所犯错误的教训再次说明,党员干部的高尚思想情操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实践中一点一滴培养起来的。因此,党员干部要用好自己的职权,必须重视自我教育,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

首先,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法纪道德修养。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无小事”的观念,增强法纪意识,自觉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自己。要做到律己从严,在各种诱惑面前做到不眼红,不动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为物所累,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迷,不为欲所诱。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荣辱意识,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珍重自己的人格和名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

其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发生重感情而忘却管理和监督的偏差的现象,给违规违纪以可乘之机。党组织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及时解决发生在萌芽状态的问题,健全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失控。

第三,要严格办事程序。王某的案件充分说明,必须严格办事程序。当初如果组织对王某经手的土地补偿事宜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他的预谋就不会得逞。严格办事程序,加强审核审定,既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干部负责。

第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做好责任追究。系统监管和部门监管是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有效措施,在工作中,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部门和系统的监管职责,监督要到位,责任要分清,对违法违纪的行为要一查到底,认真进行处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无视法纪 自酿苦果

——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刘铁军盗窃案剖析

辽河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2005 年7月18日 ,欢喜岭采油厂运输大队五队队长刘铁军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同年12月,经辽宁省辽河油田中级法院审理,判处刘铁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06年 5月 22日 ,欢喜岭采油厂决定,给予刘铁军开除党籍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主要案情

刘铁军,男,35岁,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捕前系辽河油田公司欢喜岭采油厂运输大队五队队长。

2005 年4月24日 ,原欢喜岭采油厂运输大队五队司机岳冰霜、刘志武(两人另案处理),擅自将该厂采油作业二区院内料台上的油井加热电缆盗割200余斤,卖给了废品收购站,获赃款2100元,每人分得赃款500元,剩余1100元由岳冰霜交给了队长刘铁军,刘据为己有。

同年 5月 1日 ,刘志武和岳冰霜采取同样手段,在同一地点再次盗割油井加热电缆200余斤卖出,获赃款 3005 元,刘、岳两人各分得赃款500元,剩余 2005 元被刘铁军据为己有。

2005 年6月11日 晚,刘铁军在吃饭时对刘志武、岳冰霜面授机宜,把剩下的电缆拉走卖掉。遂三人商量,由刘铁军亲自操作,用本单位的随车吊将600余斤电缆装上车,由刘、岳拉走卖出,获赃款 7500 元。刘得赃款500元,岳分得赃款1500元,剩下的5500元给了刘铁军。从 2005 年4月底至6月初,刘铁军、刘志武、岳冰霜先后三次将油井加热电缆1000余斤盗卖,累计获得赃款1 2605 元,其中刘铁军分得8605元。

二、原因分析

分析案情,刘铁军等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是与其思想滑坡,私欲膨胀,无视法纪分不开的。

1.思想滑坡,丧失原则,是其违法犯罪的内在因素。刘铁军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在司机岗位上工作勤恳,积极要求进步,从一名工人走上了小队领导干部岗位,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在他担任队长工作后,逐渐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发生了扭曲,追求物质利益,思想道德防线崩溃,这是他犯罪的根本原因。当刘志武、岳冰霜第一次将盗卖电缆的赃款交给自己时,他身为小队党员领导干部,既没有对钱的来源进行追问,更没有对两人的错误进行批评,而是将钱款揣入个人腰包,这充分暴露了刘铁军为追求个人私欲,不惜践踏党纪国法的心态,拜金欲念毁了他的前程。

2.无视法纪,私欲膨胀,是其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刘铁军身为单位领导,本应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为员工做出表率。但他抛开了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理想信念,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指使并参与盗窃油田物资,最终跌入了犯罪的深渊。退一步说,如果在涉案之初刘铁军是被动的话,那么到后来亲自参与盗窃的具体行为。他的主观故意性已十分明显,赤膊上阵,亲自实施犯罪活动,给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了恶性影响。他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后只能是走进囹圄。

3.管理不严、监督乏力,是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外在原因。刘铁军违法犯罪,主要是主观因素造成的,但运输大队对管理人员重使用,轻教育,少监督,轮岗不及时,给刘铁军留下了不法活动的空隙,是其犯罪的外在原因。刘铁军在任队长之初,由于各方面表现不错,运输大队对他业务工作过问多,政治学习督促少,放松了对他的管理和要求。在小队内部,由于他工作时间长,任队长5年,不论工作环境,还是人员状况他都熟悉,群众对他身上暴露出来的缺点和问题,不好直接提出批评,甚至有的人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致使管理放松,监督无力,刘铁军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三、教训与警示

刘铁军案件发生后,所在单位对案情进行了深刻剖析,并认真查找了管理上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完善制约机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教训之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是预防违法违纪的根本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如果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就会在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见利忘义,利令智昏,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教育他们珍惜岗位,切勿为一点蝇头小利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通过加强政治理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牢记“两个务必”;要加强法纪和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切实增强个人的自控能力,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在腐朽思想面前能经得住考验。

教训之二: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把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刘铁军案件再次告诫我们,监督制约不到位,党风建设责任制不落实,就会发生像刘铁军一类的违法违纪问题。反之,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有力,就会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使其行为能始终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的行为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要结合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本着“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原则,加大管理工作的力度,同时还要坚持干部岗位交流制度,通过切实有效地工作,达到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效果。

教训之三: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要针对员工队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基础上,加大监督制约力度,使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同级班子成员、基层党员和员工的监督之下,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同时还要做好家庭监督,动员党员干部的配偶,对来源不明的钱物,人际间不正常的交往,以及频繁的吃请等现象进行过问,筑起家庭防线。要用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从源头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失足成千古恨

——石永康受贿案件剖析

新疆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处

石永康,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籍贯甘肃高台, 1979年1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1979年5月调入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物资供应公司机关工作, 2002年1月,担任钻井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副经理、经理。 2005年 2月 5日 是石永康刻骨铭心的日子,这一天,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以石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钻井公司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一、主要违纪事实

经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石永康在任钻井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非法收受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乌鲁木齐市物祥公司经理金某送给的贿金30000元,河北省安平县光明丝网厂厂长李某送给的贿金5000元人民币,石为他们销售购物资提供了便利。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二、违纪的主要原因及吸取的教训

纵观石永康从业26年的人生轨迹,他是一步一个脚印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上的。20多年的成长历程,不仅倾注了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培育心血,也饱含着他为追求理想所流淌的汗水。他多次被评为钻井公司先进个人和工会积极分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随着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的变化,他与众多失足者一样,在道德约束与金钱诱惑的天平上失去了平衡,没能渡过金钱关,葬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也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石永康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值得人们深思。

1.忽视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思想道德修养,导致了思想上的滑坡,成了金钱的俘虏。石永康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干部,本应廉洁自律、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但是,由于平时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世界观发生了改变;法纪观念淡薄,经不住市场经济的考验,拜金主义欲念日趋强烈,利欲熏心,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惩处。

2.私欲作怪和侥幸心理是导致职务犯罪的“罪魁祸首”。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欲望, ,是人类生存的本能,然而,正确的欲望观,应该是建立在道德与法律之间,如果把欲望建立在私欲的基础上,超越了道德与法律的约束,就必然会走向反面,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应该是知晓的,但他为什么敢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呢?这种“魔力”来自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成了石永康敛财不计后果的动力。他错误地认为,在经济交往和社会往来中,吃一点,拿一点不是什么大事,那些栽了跟头、翻了船的人是因为贪得无厌,自己只是收了点区区小钱,不至于栽跟头。侥幸心理导致了石永康行为上的失控,让他付出沉痛的代价。

3.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监管不到位是导致职务犯罪的客观因素。物资供应公司是钻井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单位,石永康长期在这个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是关键岗位人员,应对其加强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的加大,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工作得到了加强,并取得成效。但全面客观地看,目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还缺乏针对性,监督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应该认真加以解决,以堵塞职务犯罪的漏洞。

三、措施与建议

1.进一步加强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的教育,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特点,定期进行法制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职业道德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2.进一步加强监管。在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交友和八小时工作外的情况,发现带有苗头性的问题时,必须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对长期在一个单位、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或长期在一个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轮岗交流。通过轮岗交流制度,避免“关系网”、“裙带关系”和官僚主义的产生。在当前企业深化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对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

制度与监督的失位

——杜立庆贪污公款案剖析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纪检委、监察部

杜立庆,男,1966年1月生,大专文化, 1983年1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物资供应公司安全科科员, 2005年 11月 22日 被龙凤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经物资供应公司研究决定,开除其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拘新闻

2004 年6月10日 上班后,一条新闻在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物资供应公司不胫而走,“听说安全科杜立庆被检察院带走了”,震惊之余,人们都摇头难以置信,一个安全科的小科员,既没有采购权,又不能接触资金财务,怎能犯事儿被带走呢?半年后,从法院传来消息:从2001年5月到2002年1月,杜立庆分两次与他人合作,采取欺骗领导,盗用作废公章等手段,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大庆分公司骗取本单位退保金50,000元,其中,除3,010元用于公务支出外,其余款项被其贪污。至此,人们才明白杜立庆被抓起来的原委!对一个入党刚刚两年,平时不被注意的小科员犯如此严重的错误,人们在感叹惋惜之余,更多的是深沉的思考。

二、透过现象看本质

物资供应公司是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物资管理供应的主管部门,多年来一直是众所关注,计划员、合同员、保管员和业务干部,都是教育、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对象,通过多年来党风行风教育,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发生重大经济案件的概率越来越小,但在这样一个角落、一个科员岗位,却发生了党员违法犯罪案件,令人十分痛心。透过现象看本质,发案虽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

1.个人意志没能抵制金钱的诱惑。物资供应公司党委在抓党风建设,党员遵纪守法教育方面是有特色的,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杜立庆作为一名入党不久的青年职工,工作表现一直比较突出,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心目中是个很不错的职工。但面对市场经济和分配制度的多样化,他思想发生了蜕变,对别人大把花钱,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十分羡慕,跃跃欲试,把眼睛盯上了能捞钱的地方。2001年1月,保险公司在核算物资供应公司车辆保险费时,发现该公司多付出保费46,745元。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找到负责机动车辆管理的杜立庆,说明上述情况。杜觉得有机可乘,即将已作废的安全技术科公章拿出派上用场,出具了收据,从保险公司领取了46,745元的转账支票,通过自己的银行信用卡提出现金30,000元。2002 年1月,杜立庆又利用公司部分车辆退保的机会,再次采取同样手法领取到44,902.49元的转账支票,将其中的20,000元提出。杜立庆两次得到人民币50,000元现金,其中3010元用于公务支出,其它46,990元据为己有。在金钱面前,杜立庆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质变。

2.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必然发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转轨变制,与之配套的规章制度有待逐步完善,就公章管理制度而言,启用新公章必须同时废止原公章,并收回由相关部门封管。但杜立庆所管的这枚公章,从未被收回,也没人过问,给了杜立庆充分作假的机会。假如作废的公章能及时收回;假如车辆投保部门的领导责任心强一些,严格业务办理程序,杜立庆就难以钻空子。事实说明,制度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经营管理脱离了制度的制约必然会发生问题甚至违法犯罪。

三、应吸取的教训

杜立庆贪污案给我们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

1.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制度建设不但要有长远性、有效性,而且要针对新形势和企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完善。要努力建立遏止腐败的长效机制,把部门的岗位职责同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紧密地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达到监督控制的目的。“人不能失去监督,钱不能失去控制”,对涉及管钱、管物和直接与市场打交道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要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保证制度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要认真把关不严,审查不细,检查不深,监督不力的倾向,把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健全起来。

2.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与管理,提高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物资供应管理部门涉及点多、面广,直接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打交道,如果管理人员思想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就很容易发生问题。杜立庆入党不久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说明在对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中还存在漏洞,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存在。今后在选用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时,不仅要重视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更要注重思想道德、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综合素质的考察,要抓好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3.不折不扣地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和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建设。为了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围绕维护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长稳优发展,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绝不能让制度形同虚设。管理监督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忽视、不放弃任何环节、细节,强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建设,加强领导的责任心,该过问的事情要过问,该检查的事情要检查,特别是涉及资金、物品交换、投保、付款、收款等具体经营活动,绝不能粗心大意。要把强化制约监督、堵塞漏洞和制度创新并举,以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贪婪 使他走向歧途

——孙凤路职务侵占案件剖析

大港石化公司纪委、审计监察处

2005 年10月24日 ,大港石化公司营销调运部员工孙凤路,因涉嫌贪污罪被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1月5日,依法逮捕。 2006年 2月 24日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孙凤路有期徒刑五年。2005年12月,孙凤路被开除党籍和厂籍。

孙凤路涉嫌贪污案件浮出水面,一时间在公司上下引起很大震动。作为营销调运部计量班长的孙凤路,在石油焦地磅岗位工作不到一年的时间,竟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是什么原因把他引向了歧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甚至断送了未来的前途?

他的人生轨迹,告诉了我们答案。

一、堕落的轨迹

孙凤路,男,1975年6月出生,汉族,天津市津南区人,高中文化,1993年入伍,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复员后被分配到营销调运部工作,案发前任石油焦地磅岗位计量班长。

1.耀眼的光环与荣誉曾在他胸前闪烁。高中毕业的孙凤路和许许多多热血青年一样,怀揣着报效祖国,戍边卫国的梦想,踏上了绿色军营之路,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武警战士。他立志要在军队这个大熔炉里,锤炼自己的意志和品格,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作风纪律严明的合格军人。在部队由于他表现突出,先后被提任为副班长、班长。1994年被评为优秀士兵,受到连队嘉奖。1995年被选送到西南两用人才培训中心学习,并被评为优秀学员。1996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实现了他一生的愿望和追求。复员参加工作后,1997年孙凤路由大港油田第三修井分公司调入石化公司工作。先后在Ⅰ蒸馏车间(现为一联合车间)和营销调运部石油焦地磅岗位工作。脱下戎装的他,仍具有军人的作风,工作中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干起活来雷厉风行,总有一股子朝气,领导和同志们对他的工作和为人都给予一致的好评。

2.石油焦“染黑”了他贪婪的心。刚刚来到石油焦地磅房岗位的孙凤路,心里憧憬着未来,决心要在新的岗位上一展身手,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石油事业,他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而单调的岗位上接车、过磅、送车,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但是,时间长了,他觉得工作有些枯燥乏味,工作热情在一天天减少,积极向上的志气也在一天天消退。整日与石油焦打交道的孙凤路,望着黑黑的石油焦整车整车的外运,想着大把大把的票子装进了别人的口袋,他的心里不免产生了躁动,觉得自己一个月工作下来,挣不了几个钱,还要付出那么多辛苦。不平衡的心态充斥着他的脑海,他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始松动,他忘却了以前曾经获得的荣誉,忘却了部队领导和战友们的嘱托,忘记了组织对他的信任,在金钱的诱惑下,慢慢地滑向黑色的深渊,试探着法律的“高压线”。 2005年7月的一天,在石油焦用户冯某的利诱下,孙凤路利用一人当班的机会,在地磅和计算机上做文章,采取多拉少计量的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产。事后,冯某给孙凤路“帮忙费”一万八千元,第一次作案的孙凤路心跳到了嗓子眼,但最终没有被人发现,助长了他的侥幸心理。面对只有短短几秒钟的操作时间,万元收入就装进了的自己口袋,他的心更鼓躁了。从2005年7月至2005年9月,孙凤路伙同他人先后九次盗取公司石油焦,其中孙凤路获得赃款八万余元。

二、案件产生的原因

1.私欲膨胀,拜金享受,是导致孙凤路思想道德防线崩溃的根源。孙凤路原本是一个积极向上的进步青年,但自从到石油焦地磅岗位工作以来,看到了外面的世界,每天数百吨石油焦外运,个体户一个个手攥着票子,掌管的运输车辆,每天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他内心羡慕,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发大财、挣大钱,过上享乐的日子。在孙凤路看来,他挣的这点工资太少了,满足不了他的需求,相比之下,不平衡的怨气充斥着头脑,在拉石油焦“朋友”的“开导”下,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他内心的天平开始倾斜,答应帮一帮“朋友”。第一次“帮忙费”的兑现,让孙凤路尝到了甜头,金钱诱惑了心窍,被不法之徒拉下了水,开始沿着歧途向“钱进”了。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似水,不遏则自溺,孙凤路最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依法逮捕。

2.忽视政治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孙凤路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孙凤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企业员工,在重要岗位工作,却忽略了自身的学习和修养,把平日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当成耳旁风,走过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分不清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在社会“吃穿讲高档,生活讲排场,提倡高消费”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他只图一时快乐,时常在“悬崖”边做着自己的美梦,一次次的侥幸心理支撑着他一次次把手伸向法律的“高压线”。不学法、不懂法、没有法律观念的他,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缺乏深刻的思考和认识,加之心理防线的脆弱,最终抵制不住诱惑,思想道德和法律防线被彻底摧毁。熟不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3.管理制度及相关硬件设备不完善,给违法侵占公司财产创造了客观条件。公司近几年为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定,抓管理上水平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有些制度还不够完善,致使一些管理环节上出现了漏洞,给违纪违法人员钻了空子。电子磅程序的设计和使用只注重了计量的准确度,忽略了计量操作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地磅岗位管理上缺少制约过秤车辆停车位置和停车时间缺少管理细则,硬件设备不完善也是孙凤路案发的客观原因之一。

4.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给违纪违法行为以可乘之机。孙凤路案发前,营销调运部石油焦地磅岗实行一天两班倒,每班一人,给居心叵测、欲熏心的人开了绿灯,给一些不法分子拉岗位员工下水创造了机会。同时,一人顶岗,员工之间相互制约成了“真空”,孙凤路才能里外勾结实施犯罪活动。近几年,公司虽然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但在执行上缺乏力度,职能部门的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地发挥,监督检查还没有真正到位,违纪违法者还有机可乘。

三、深刻教训与启示

孙凤路贪财而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因贪欲而毁掉了自己的幸福家庭,等待他的只有铁窗内的服刑生活。孙凤路案发人深思,教训和启示是多方面的。

教训与启示之一:必须加强对党员和广大员工的学习和教育。教育是基础,疏于教育比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更可怕。孙凤路的犯罪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违法人员的犯罪轨迹不同,但根源却是一致的,忽视政治学习,忽视道德修养,放松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无视党纪国法,是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加强对党员和广大员工的思想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增强自我防范能力,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实践告诫我们,越是在市场多变的经济大潮中,越要学法、懂法、守法,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对关键岗位、重要岗位及窗口服务岗位员工的思想教育,真正从思想深处树立起拒腐防变的警戒线,做到防微杜渐,无论从事什么岗位的工作都能够经得起金钱的诱惑和考验。

教训与启示之二:必须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个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必须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监督机制做保证,做到管理有据可依,运行有章可循,机制健全,监督到位。孙凤路犯罪,思想蜕变是内因,监督管理不到位是重要的外因。一些重点岗位和窗口服务岗位制度不健全,岗位与岗位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缺少横向和纵向监督,存在着岗位人员监督失察、失控的问题。因此,一是要重视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用人不但要体现在使用上,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培养和教育上,领导干部要爱护自己的员工,定期分析岗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与他们沟通交流,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二是要严把用人关,要选派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的人员到重点岗位工作,对重点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和交流,从时间和空间上消除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监督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党员和员工尤其是重点岗位上的人员积极参加到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行列中来,增强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把监督渗透到生产管理经营的全过程。只有做到超前防范,抓好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才能真正体现企业对广大员工的关心和爱护。没有监督制约的地方,必然会有滋生腐败的土壤。

教训与启示之三:必须加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珍惜岗位,才能享受生活。作为一名企业员工,面对企业发展的大好形势,应该有强烈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爱企业,爱集体,爱岗位,珍惜工作权利,每一名员工都应铭记在心;不珍惜岗位,不珍惜自己的政治荣誉,不珍惜自己的青春和幸福生活,必然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恶果。

为谋取“小集体”利益被撤职的糊涂经理

——苟德成私设“小金库”案剖析

新疆销售公司纪委、审计监察处

2005年2月,新疆销售公司纪委接到上级纪委转来的群众来信,反映阿勒泰销售分公司富蕴经营部经理苟德成擅自利用销售自采油品、提取加油站调整油品品号差价、处理溢余油等方法私设“小金库”的严重违纪问题。经查,来信反映问题属实,苟德成受到了行政记大过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调离富蕴经营部。

一、违纪事实

苟德成,男,汉族,44岁,大专文化,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入党,1995年至2005年3月先后任新疆石油总公司阿勒泰富蕴县石油公司经理、中国石油新疆阿勒泰销售分公司富蕴经营部党支部书记、经理。

2003年元月至2004年3月,苟德成在任中国石油新疆阿勒泰销售分公司富蕴经营部党支部书记、经理期间,擅自销售自采油品439.08吨,获取利润9.98万元;处理加油站溢余油品105.50吨,获取利润37.25万元;提取加油站调整油品品号差价10.34万元;共形成“小金库”57.57万元。主要用于加油站维修超计划款4.5685万元;购置会议室办公用具3.272万元;为职工发放福利物品5.1165万元;支付加油员加油提成工资0.927万元;支付促销活动费1.8万元;支付职工外地参观学习费6.9万元;为职工购买保险0.385万元;为经营部购置江铃皮卡车1 辆12.49万元;为其他单位捐款0.61万元;合计支出36.069万元。余款 21.505万元在查处中收缴,纳入公司帐内。

二、违规违纪原因

1.放松学习,政治思想不坚定。在调查时苟德成谈到:自己在平时政治学习中多流于形式,没有认真结合自己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对照检查,对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政策界限不清,认识模糊,思想麻痹,行为放任。

2.小集体主义思想严重,置党纪和企业规章制度于不顾。苟德成在1995年担任富蕴县石油公司经理时,有一定的财务支配权力,但在公司上划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各项支出及员工奖金等都由上级公司拨付,原先那种自收自支的管理模式已不复存在,苟德成便另辟蹊径,想通过给职工搞福利,组织职工到内地旅游等,博得员工的拥戴。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他不惜牺牲公司整体利益,谋取小集体的利益,违规设立“小金库”,以便自己支配使用。

在苟德成看来,只要不是装进自己的腰包,为单位、为职工谋利益,即使违反了公司规定,也不是大问题,孰不知“小金库”具有天然的腐败基因,违规设立“小金库”,必然产生违纪甚至违法的恶果。

3.小集体利益驱使,下属成了违纪的帮手。富蕴经营部违规私设“小金库”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在苟德成违纪过程中,他只是动口不动手,具体操办全由下属人员实施。副经理对“小金库”之事知道后,没有及时向上级反映或制止;会计自始至终参与运作;统计员负责“小金库”现金的收取、支付和保管;加油站副站长负责油品的接卸、保管和销售;他们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一方面唯苟德成之命而是从,另一方面也积极参与为员工违规“谋取利益”,充当苟德成违纪活动的“马前卒”,他们也难逃党纪政纪的追究。

三、应该吸取的教训

1.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近几年,公司党委、纪委虽然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说明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应当进一步在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方面下功夫,努力取得全面实效。要落实教育时间,做到经营、学习两不误,通过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经营管理人员抵御违纪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2.全面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全面落实内部控制制度是遏制经营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有效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具体业务中,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流程运作实施,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与此同时要不断检查总结,找出内控制度执行中的缺陷和漏洞,及时建立健全制度,做到超前防范。

3.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企业管理人员要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苟德成的问题从另一方面反映出管理工作中疏于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及时、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要健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制约机制,经常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干部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建设和谐企业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4.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对党员干部监督的综合效果。加强源头治理,要重点着眼于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落实好“管好权、管好钱、管好事、管好人,落实责任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通过责任制考核的干部,不能姑息,应予追究。

5.认真落实《销售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部位及关键点控制与监督暂行办法》。要把销售企业总结出来的8个重点部位、29个关键控制点作为今后经营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做到教育认真,控制有效,惩处有力,从而取得防渐杜微的效果。

大路朝阳须谨慎 错位一步是深渊

——郭伟诈骗案剖析

吉林市销售分公司纪委

“大路朝阳须谨慎,错位一步是深渊”,这句话算不上什么名言,但却成为郭伟悔恨终生的警句。

郭伟,男,30岁,中共党员,1995年3月从部队复员到磐石经营处工作。刚到地方工作,他满怀壮志,决心要成就一番大业。在泵工、油罐车司机岗位上,他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博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2005年1月,郭伟调任经营处大客户销售员,工作中他积极拓展业务,起早贪晚,干劲十足。然而,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化,客户的增多,郭伟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每当他见到客户一掷千金的豪爽,都深深地受到刺激,一种强烈的虚荣心和侥幸心理驱使他伸出了罪恶的双手。

2005年4月,郭伟在联系客户销售成品油的过程中,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将两名客户预购油款总计896,940元,骗存到自己的牡丹卡上,并携款外逃,步入了犯罪的深渊。

2005 年7月4日 ,郭伟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5年 7月 5日 ,郭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的处分。

一、主要案情

2005 年4月14日 ,吉林省东丰县民政加油站业主冯某找到郭伟,提出购买0号柴油210吨,郭伟同意后,领冯某到储蓄所将购油款856,170元存入自己的牡丹卡中,并给冯出具了收条。次日,郭伟分4次将油款取出,存放在家中。 4月 16日 ,吉林省辉南县蛟河口乡农机加油站业主赵某又找到郭伟,提出购买10吨0号柴油。郭伟同意后直接收取赵预交的购油款40,770元。随后,郭伟便携带两笔油款共计896,940元潜逃至北京、武汉、长沙等地。最终于 2005年 4 月30日 ,在长春警方协助下被抓获。案发后,赃款全部追回。

二、犯罪的原因

郭伟诈骗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忽视政治学习,法制观念淡薄,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作为一名大客户销售员,要想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应该加强学习,守法经营。但郭伟以业务忙为由,不读书,不看报,不学习政治理论,很少参加党组织生活,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知之甚少,爱慕虚荣,贪图金钱,人生观、价值观发生错位,最终触犯法律,自毁前程。

2.管理不严,监督滞后,是其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郭伟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暴露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漏洞。一是制度不健全,为郭伟行骗提供了方便。经营处作为经营型企业,没有把经营制度公布于众,使一些客户对企业经营制度缺乏了解和监督,在油品紧张的时候,因购油心切,被郭伟利用,盲目交款受骗。二是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给郭伟骗钱以可乘之机。郭伟作为大客户销售员,其岗位职责是联系大宗成品油销售客户,绝对不允许他个人直接收款。但郭伟却利用职务之便,钻企业监督管理上的空子,轻易行骗得手。权力、职务一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必然产生腐败。

3.企业选人把关不严,用人不当,是导致其犯罪的重要因素。经营处领导在选拔、任用业务人员时,重视现实工作表现,忽视了对人品和政治素质的考察,盲目选人,凭感觉用人,致使郭伟能进入重要岗位,有机会进行诈骗活动。

三、应该吸取的教训

郭伟案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剖析其违法犯罪根源,启示是多方面的:

1.必须切实加强对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思想道德的大堤一旦决堤,便会一泻千里,不可收拾。党组织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把思想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具体化。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自觉做到“不贪不占”。清除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

2.加快企业制度建设,用健全的制度防止和消除案发隐患。首先要健全规章制度,堵塞各种经营管理漏洞;其次要针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变一人多权为一权多人管理,实行岗位轮换、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3.切实把好用人关。要严把选人关、用人关,切实把人品优秀、素质较高的员工选配到业务部门,并通过强化业务岗位职责,保证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

 

 

 

 

赌博使他铤而走险

——杨志文挪用公款案剖析

重庆销售分公司纪委、审计监察处

2005年4月末,中国石油重庆销售江南分公司财务科对赵家坪加油站的销售报表复核时发现,该站销货欠款达十几万元。经重庆公司和江南公司两级纪委的初步核查,赵家坪加油站原经理杨志文涉嫌挪用公款, 2005年 7月 6日 ,重庆公司对杨志文涉嫌挪用公款立案, 7月 15日 ,杨志文被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7 月29 日 被逮捕。同年12月13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杨志文有期徒刑七年,重庆公司行政给予杨志文开除处分。

一、犯罪经过

杨志文,男,汉族, 1959年 1月 14日 出生,大专文化,1981年参加工作,1999年至2005年5月,先后任中国石油重庆销售苏家坝油库业务科科长、赵家坪加油站经理等职。

杨志文在苏家坝油库任业务科科长时,就喜欢赌博,调任赵家坪加油站经理后,参与赌博的次数更加频繁,自2004年11月起,杨志文开始参与地下赌场赌博,致使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为继续参与赌博和偿还赌债,杨志文开始利用加油站经理职务之便,挪用加油站销货款。

2005 年2月15日 至26日,杨志文利用加油站外送油业务,将收取的綦江鱼拦嘴工程项目部预付油款中的尾款3100元挪用,进行赌博。

2005 年4月15日 ,杨志文将綦江鱼拦嘴工程项目部预付油款定金15000元挪用,进行赌博。

2005年4月末,杨志文将客户黄某和曹某支付的24吨柴油款101.520元挪用,进行赌博和偿还赌债。

截至2005年5月,杨志文共计挪用公款119,620元,至今未追回。

二、案件成因及特征

1.忽视自身学习,放松“三观”改造。跨越了思想防线,就会导致行动上的放任,失去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的免疫力。杨志文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平时忽视了自身的学习,丧失了抵御诱惑的能力。在参与公司开展的各种党风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中,杨志文不认真学习,敷衍了事,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参加赌博,到债台高筑直至挪用公款,正是其不认真学习,没有将“三观”改造与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相结合的恶果。

2.无视公司财经制度,擅自开设私人账户。在执行“收支两条线,货款封闭运行”的资金集中管理制度中,公司一再要求所有资金必须全部存入公司指定账户。而杨志文假借方便工作,擅自将客户的预收款存入私人账户,在结账日将其作为现收货款上缴财务,最终导致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江南公司名义向客户收取预收款,且将该款项挪用。

3.单纯追求销量,严重违反销售纪律。由于加油站经理的薪酬与销量挂钩,于是个别加油站违反《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加油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一些长期客户或大客户先赊油,后收款。而江南公司为完成重庆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认为只要销货款能安全收回,默认了这种销售方式。杨志文正是利用公司业务、财务部门核对资金回笼的时间差,在货款没有到达公司账户的情况下,拿到了油料商品调拨单。

4.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发现不及时。江南公司忽视了对资金到帐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对直销油进行配送前,未对客户资金到帐情况进行及时审核,业务部门仅凭加油站的油品需求申报,就下发油料商品调拨单,存在赊销漏洞。加之案发时,加油站实行销售旬报制,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等旬报上交,将销售与出库进行核对时才发现了问题,时间的滞后,导致了挪用金额越来越大。杨志文在苏家坝油库工作时就有赌博的嗜好,江南公司在聘任杨为加油站经理前未对其作全面了解,使其带病上岗,选人用人的失察为案件发生埋下了隐患。致使杨志文在担任赵家坪加油站经理的半年多时间中,多次找同事、亲朋好友借款,金额高达16万余元,对此异常现象,江南公司未能及时发现,也难以帮助他改正错误。杨志文赌博欲望更加膨胀,赌博次数更加频繁,最终债台高筑无力偿还,走上了挪用公款的不归之路。

三、教训和启示

1.业务干部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各级管理人员在党风教育的学习中,决不能流于形式,要通过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面对纷繁复杂的外界环境,能经得住诱惑,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长期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熟悉业务技能,更要熟悉掌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清楚那些可为,那些不可为,牢固树立一切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的观念,一切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来操作。

2.强化制度执行,堵塞管理漏洞。针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公司均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令不行、禁不止,制度执行不力,带来了管理中的漏洞,让一些心术不正的人钻了空子,给公司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所以,必须加强执行制度的力度,做到有章必循,不给心存侥幸的人以可乘之机,使其不敢也不能越雷池一步。针对管理中的盲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从机制上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3.加大党风教育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古人云:“物必自腐而后虫生”。销售企业与市场接触紧密,面对纷繁复杂的现象,提高鉴别能力,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至关重要。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构筑一道法律“高压线”。二是要建立完善管理人员聘任和监督管理机制,要把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工作以外,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实行跟踪动态管理。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将违法违纪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挪用公款徇私利 酿下苦酒独自吞

——黄延东挪用公款案剖析

华北销售公司纪委、审计监察处

2005 年10月1日 ,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对原中国石油河北销售任丘分公司经理黄延东,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黄延东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处分。

一、案件基本情况

黄延东,男,1964年5月28 日生,汉族,本科学历,甘肃省张掖市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 年2月任中国石油河北销售任丘分公司经理。

黄延东在任任丘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 2004 年 5月 20日 擅自挪用该公司收取的运输公司车辆押金20万元,将其用于个人购买楼房和消费。该款于 2004 年 8月 13日 归还10万元,余款10万元于 2004 年 9月 24日 才 归还。

2005 年1月13日 ,黄延东被检察院刑事拘留, 1月 21日 依法逮捕。 2005年 10月 1日 ,法院判决认为:黄延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案件发生的原因

黄延东受党培养多年,从一个普通员工走上领导岗位,本应努力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他在走上领导岗位后,却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面临复杂环境思想准备不足,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和考验,迈错了步,走错了路,触犯了刑律,跌入了犯罪的深渊。分析黄延东从一个领导干部走向犯罪的变化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黄延东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不能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和利益观;法纪观念淡薄,是其跌入违法犯罪深渊的关键原因。

2.集体意识和民主意识淡薄。黄延东走上领导岗位后,丢弃了共产党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对待同志的批评和他人的意见不放在眼里,惟我独尊,我行我素,重大问题、大额度资金运作不通过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说了算,集体意识和民主意识淡薄,是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的重要原因。

3.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对领导干部权利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够,为黄延东挪用公款开启了“绿灯”。黄延东从挪用公款到归还,前后4个多月,却没有被发现,没有得到纠正,这说明监督机制存在问题,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4.内控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黄延东能够轻而易举地从任丘分公司财务帐上取出20万元,供个人使用且没有遭到有关人员的拒绝和抵制,说明在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上、权力制约上存在问题,财务管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约束作用。

三、教训和启示

黄延东被捕后“悔恨莫及,痛苦万分”。他的行为不仅给单位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且给本人和家庭酿成了灾难性的后果。痛定思痛,在为其感到惋惜之余,我们更多的应从中汲取教训。

1.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黄延东走向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腐朽思想在头脑中泛滥,占据了支配地位,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致使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持学习党纪政纪法律知识,以党纪国法规范自身的言行,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作风。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金钱诱惑面前站稳脚跟。

2.必须加强管理,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得控则强,失控则乱”,本案再次验证了这个道理,同时警示我们,防止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监控,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应当说,企业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但由于落实力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强,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把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随心所欲,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本案再次告诫我们,规章制度是刚性的东西,建立之后就必须狠抓落实,抓出实效。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以无愧于党和企业的信任和重托。

3.必须加强监督,严格约束领导干部行为。“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领导干部不能碍于情面而放松监督,不得轻言信任而忽视约束。本案警示我们,充分发挥上级、同级以及各方面的监督约束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监督约束乏力,势必给违法乱纪者以可乘之机,势必影响企业的和谐、稳定。只有切实加强监督制约,严格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才能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