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原两任学生工作处处长林海和肖阳,虚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骗津贴贪污得47万余元。
两任学工处长“前腐后继”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下称桂林航专)原两任学生工作处处长林海和肖阳,利用这样的手段共贪污得47万余元。
偷梁换柱骗取助学津贴
2007年初,时任桂林航专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的肖阳,与该处处长林海商议,见学校其他部门均有一些福利,而该处没有创收渠道,便商定由肖阳从学生工作处负责资助工作及勤工助学工作中套取现金。
桂林航专学工处与东莞天华电子公司在桂林航专设立了“天华助学金”,学校每个系选出1名贫困学生,全校共8名学生,每个月有200元的资助。2007年初,肖阳负责管理“天华助学金”的发放。肖阳从中发现了机会,虚构了“新实验楼”勤工助学岗位,将领取“天华助学金”的8名学生名单列入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报送学校财务处。这8名学生领到学校发放的勤工助学津贴,误以为是“天华助学金”。实际上,“天华助学金”已被肖阳截留。至2011年3月,桂林航专共支付虚设的“新实验楼”岗位助学津贴8万余元。
另外,肖阳和林海还在向学校财务报送的学生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中虚设“1号教学楼”岗位,将该校团体“远航爱心社”部分学生列入“1号教学楼”勤工助学岗位,虚报勤工助学津贴。学校财务将津贴打入学生银行卡上,肖阳又叫人收上来占为已有。至2011年3月,桂林航专共支付虚设的“1号教学楼”岗位勤工助学津贴34万余元。
2008年3月,桂林航专学工处代中国移动桂林七星分公司支付桂林航专学生营业员工资,肖阳和林海将这批校内移动营业厅学生营业员分散到报送学校财务的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的名单中。学校将勤工助学津贴发给这批学生,而移动公司每月汇入的学生营业员工资被肖阳截留,涉案金额5.8万余元。
换一招向学校虚报捞钱
肖阳和林海不仅采取偷梁换柱方法骗取勤工助学津贴,甚至将一校外人员“张学军”的名字掺入勤工助学津贴发放表,向学校虚报津贴,而这些津贴都进了肖阳掌管的“张学军”银行卡中。2009年初,肖阳和林海商定将虚报勤工助学套取的钱用于炒股,并一起到证券公司以林海的名义开户,之后肖阳陆续将之前及后续骗取的津贴全部投放该账户炒股。2010年1月,林海调离学工处处长岗位,由肖阳接任。林海调离前,2人共骗取31.7万余元,肖阳接任后,用同样手段又骗得15.6万元,共计47万余元。案发时,桂林市检察院扣押林海账户内的41万余元。
另外,2010年暑假前,做印刷业务的詹某与肖阳联系印刷业务,并承诺给好处费。经肖阳同意后,詹某印制学生手册4300本。事后,詹某将1万余元存入肖阳银行卡中,并电话告诉肖阳,表示感谢。
两任学工处长被判刑
经检察机关调查,肖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8.9万余元。
2011年4月,桂林市检察机关对肖阳进行了调查,同年
今年6月4日,桂林市秀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肖阳犯贪污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决林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扣押在检察机关的赃款41.8万余元已返还受害单位桂林航专,继续追缴肖阳、林海贪污的赃款人民币5.5万元,另依法没收肖阳受贿犯罪所得的8.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