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12月30日 人员机构
分类: 校内规章

 为进一步落实《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师政党〔2012〕68号),现就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单位

后勤基建处、雁山校区建设办公室、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传达部署阶段(2012年11月20日前)

各试点单位组织学习《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本单位专题会议布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查找廉政风险阶段(2012年11月30日前)

1.查找岗位风险。组织全体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查找单位风险。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职责定位和行使的权力,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填写《单位廉政风险汇总表》(附件3),经单位领导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12年12月20日前)

试点单位根据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梳理、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管理的制度、机制、措施,从职能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和有效监督入手,使各个风险点得到有效防控。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主要由本人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制定单位风险防控措施。试点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流程,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汇总表》(附件5),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并报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督查考核

学校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运用谈话、函询等方式,不定期对风险防控工作进展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自我检查、民主评议与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一是单位负责人对廉政风险控工作重视,责任分工明确,界定风险准确。二是能够认真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准确,相关档案齐全。三是注意总结和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考核方法:一是按照廉政风险防控的考核标准,试点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比对策实施前后的效果,检查目标是否实现,对没有实现预定目标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对策,直至达标。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过考核评估,认真总结经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防范措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