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浅论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009年10月12日 人员机构
分类: 通知公告
 

兴安县纪委监察局秦凌云

2009922日)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察局致力于党风廉政建设向村组延伸工作,初步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将纪检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党支部和农村党员,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基础。现就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影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因素

    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国家惠农政策的连年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社会的齐抓共管,使得“多予、少取、放活”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工作方针在农村得到了有效落实,农民、农业、农村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全新的发展局面。但是,农村的工作矛盾、生产矛盾、社会矛盾也在悄然发生着新的变化,成为影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基层党组织成员自身素质较低。村级组织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实践者。村“两委”班子素质高不高,领导能力强不强,是不是团结务实和廉洁奉公,直接关系着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快慢,关系着稳定和谐局面。一旦村级班子软弱涣散,没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致使群众的事无人管无人问,久而久之群众必然有怨言、有怨气、有怨恨,必然降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权威。

(二)党、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效果不佳。一是避重就轻,只公开那些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大的事情,而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重就轻或避而不谈。二是以虚避实。对群众关心的财务问题、招待问题、干部工资问题,只公布几大项收支情况,具体支出情况群众无法知道,属半公开、假公开,根本达不到公开的目的。三是只公开结果。一些村只着眼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而不将办事的过程公开,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四是随意无序。有的村对村务公开的随意性大,对公开的内容想到了就公开,想不到就不公开;对公开的时间想什么时候公开就什么时候公开,缺乏时效性。有的村务公开栏已成摆设,致使群众无法明白、干部无法清白,党群干群必然产生隔膜,财务也必将产生混乱,必然直接影响地方稳定。

(三)优惠政策不能及时足额兑现。近年来,国家对农民先后实施了退耕还林、免征农业税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迁移式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道硬化等优惠政策,给群众带来了巨大实惠。优惠政策如何落实到位,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如果落实不好,没有透明度和公平性,“给钱”同样会引发群众不满和信访。

(四)村级决策民主化程度不高。当前,农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主要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体现。但一些村干部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担心充分发挥民主就难以集中,难以贯彻领导意图,不如用传统方式管理省事。在村级重大问题决策上没有按照民主决策的程序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策,出现了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的现象,伤害了广大群众参与管理民主的热情。

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党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一些农村党组织抓党风廉政教育的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结合农村实际,针对农村干部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较少,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在乡村两级中尚未完全形成。加之村干部特别是村民小组干部的生活待遇低,教育管理难度大,对村干部存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单一,教育内容不丰富,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够,使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空对空”现象,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二是民主法制意识较为淡薄。有的村干部宗族观念严重,民主法制意识淡薄,民主管理意识差,换届选举时,拉帮结派,按姓氏宗族派系选举。他们当选村干部的目的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利捞取好处,而不是考虑如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如何解决村民实际困难、带领群众奔小康的问题。

三是相关规章制度不够落实。当前一些村的党风廉政制度规定、村民自制制度虽然比较多,但不健全,落实还不够到位。在村级财务处置、扶贫救灾款物以及上级各种惠农政策性补贴的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一些村满足于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形同虚设。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不按规定操作,不按程序办事,管理混乱,为村官“腐败”开了方便之门。有的即使建立了制度,也不从实际出发,而是照搬照套,规章制度定了不少,但实际管用的却不多,能够执行到位的却没有。

四是监督惩处力度不够强硬。一些基层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特别是村委会干部实行村民自治选举后,非党员的村干部占有一定的比例,对这一部分村干部的监督除了批评教育外,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纪律约束措施,出现了纪检机关无法监督,公安检察机关又监督不了的局面,存在监督的空档。有的乡镇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往往是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总体给人的感觉就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乡镇认为,只要村干部能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就是好干部,在保护和惩处的关系上处理不好,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时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惩治不严,打击乏力,使问题越积越多。

三、强化“六抓”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抓宣传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和引导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一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滥用权利以权谋私;二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结合本地实际,编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读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目的主题活动,如:开展一次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农村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行政意识;建设一个廉政文化阵地,做到乡镇有廉政文化宣传一条街,村有廉政文化宣传栏,组有廉政文化宣传墙;开设一堂廉政教育课,每年各乡镇村主要领导要结合农村实际,给农村党员干部讲一堂反腐倡廉党课;举办一次以“唱廉歌、演廉戏、看廉片”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同时,各地可发动群众创作和编制通俗易懂顺口溜,结合桂林彩调、秧歌舞剧、腰鼓队歌等形式的廉政文化作品,在乡村田间地头广为传唱。

(二)抓制度建设,通过以制度规范人,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

一要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出台并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运用“一卡通”形式将各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民手中。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逐步推行组帐村代管制度,建立资产台帐,确保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减少经济问题的发生。二要深化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的原则,创新公开制度。党务公开主要内容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集体资产租赁、承包经营方案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或各项优惠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等。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农村集体资金的处置,村级财务收支,各种补贴资金和扶贫款物发放情况,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通过推行“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扩大两项权力、实现两个转变、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扩大两项权力:扩大群众的参与权、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实现两个转变:把公开内容从有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向全方位、全过程公开;三是达到两个目的:达到了消除群众疑问,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相互理解,密切干群关系的目的。达到民主理财、民主议事、管理规范的目的,最终达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致力于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三要建立“干部坐班接访”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村村设立干部接访室,定好接访日由村干部轮流坐班,接待村民说事。对于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村里能办的在第一时间办理,条件不成熟暂时办不到的,设立台账逐步解决,政策不允许不能办的向群众解释清楚。四要建立“村民议事”制度。对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群众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出让、宅基地分配、集体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实行“八步工作法”,即通过调查民意、制订方案、宣传发动、民主讨论、群众公决、分解任务、组织实施、张榜公布落实情况等8个程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确保一季一议、一事一议。

(三)抓民主监督,通过监督制约人,进一步强化民主政治建设

一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乡镇要配齐配强纪委班子,村要建立纪检小组,做到村有纪检委员,组有党风廉政监督员,构成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二要建立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制度。内容主要包括村干部廉政谈话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进行动态管理。三要积极开展“勤廉双述”活动。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农村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为保证效果,严格述职述廉“述、询、评、考”四个环节:“述”即干部要在大会上公开述职述廉,各村按比例选出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询”即参会人员可当场质询,述职人员现场解答;“评”即对“双述”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即将测评结果存入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抓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查处警示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

一要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用水用电、修建道路、农民建房等方面的乱收费,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二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和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行为。三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惩“村官腐败”,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救灾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应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抓责任追究,通过追究督促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通过建立定期分期排摸制度,督促农村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六)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拓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域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我们要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在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会进一步暴露出来,新的情况和问题会不断出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为根本,严于律已,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根据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特点,不断探索和创新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的新途径、新措施、新办法,不断丰富和完善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不断拓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域,进一步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为实现我县“十一五”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