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邕江暴发百年一遇的大洪灾,市区南岸一片汪洋。这次特大水灾促使南宁市政府下大力气建造防洪堤,成立了直属市政府的南宁市邕江堤岸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邕江市区段整个堤防工程——堤路园建设。“堤路园”顾名思义,即既是河堤,又是道路,还是公园,集防洪大堤、交通要到、旅游长廊为一体,工程浩大,全长54公里,总投资50个亿。2001年10月,“水利专家”张建辉调任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南宁市政府副秘书,走到人生的最辉煌点。
因此每天前来争取工程的包工头络绎不绝,张建辉的办公室门庭若市,热闹非凡。也是这个时候,数十亿的工程项目让一些包工头如苍蝇般飞到张建辉身旁。
早在2000年送了30万元个张建辉的顾某近水楼台找到张建辉:我挂靠了一些单位参加堤路的一期工程的投标,请多关照。……”“我如果中标了我会按3个点的行规给呢好处费。”
“有钱能使鬼推磨”,是旧社会官府腐败的写照。不幸的是如今朗朗乾坤,依然移魂不散。顾某的钱没白花,在张建辉的关照下,在以后的2004年、2005年堤路园二期三期工程招投标中,他都顺利中标。这两期工程顾某前后送给张建辉310万元。次数太多了,“具体分多少次给,每次给多少钱,在哪给,什么会四间给,由于我没有记录,所以确实想不起来了……”给他钱的何止顾某一个。收钱的人记不清楚,送钱的人可是都有一本明细账。
刚刚跨入50岁的张建辉用自己的贪婪人生应验了这么一个真理:一切利欲熏心之徒在目空一切的地非法肆意攫取不义之财的同事,等于一砖一石的给自己建造一个地狱!
透过厚厚的案卷,我在想,前车已覆,来者足鉴,张建辉案件有哪些值得深思的问题和教训呢?
一是贪官的话不可信。贪官落网,接受审判,无不痛哭流涕,悔不当初;骂自己狗血淋头,差根源挖地三尺;忏悔之情,感人肺腑,自责之意,令人动容。张建辉也一样。在大家的印象里他好像还会死挺廉洁的,他常在大会、小会上说,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工程很重视,我们千万不能够给市委、市政府抹黑,不能够说工程上去了,干部却倒下了。可是现在呢?反过来,是他先倒下了。“张建辉口言善,身作恶,像人又像鬼。”
二是教育不是万能的。这些年来,自治区、南宁市在预防腐败抓教育方面下了而很大功夫,成效也十分显著,但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是呈易发、多发的态势,为什么?一句话,骨子里想腐败的人,教育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张建辉处在这样一个位子,市里对他的教育不谓不严格。
三是再好的制度也有漏洞。在工程招投标方面,我们建立一整套制度,有严格的操作程序,所有的中标表面上看是合规合法,但实际撒谎那个不少的工程招标都是经过人为暗箱操作,包工头得以中标承揽到工程,人为因素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四是监督还是一个大问题。这里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指对张建辉这样的单位“一打手”的监督。熟悉张建辉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比较牛、比较专横、比较霸道的人,个人独断大权,他定下的事情,不允许别人推翻。另外八小时意外的监督几乎等于零。张建辉的违法乱纪系行为,与八小时以外的“交友圈”和“生活圈”密切相关,他的违法乱纪活动,也大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另一方面是对招投标、拍卖、集中采购等机制上缺乏有效监督。
五是伸手总是要被抓的。这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张建辉的身上再次得以证明。
法院判决,张建辉在长时间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连续收受多人多次介于的贿赂款,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判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俄国人全部财产,鉴于张建辉具有立功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主动坦白认罪、主动积极退出全部赃款的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决定依法对被告人张建辉从轻处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0万元。
人们常言道:坦白从宽,牢地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然而党的政策从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次在张建辉的身上再次得到充分的体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