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国贪官七宗“最”
最失望的贪官——郑筱萸
原罪回放:自从郑筱萸被“两规”后,为了避免一死,他就没有停止过向审判机关申请有“立功”、“从轻”情节,希望减刑、“免死”,公众也一直关注案情的进展。最终,2007年7月10日,这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被执行死刑,“逃脱一死”的侥幸希望终成幻想。在近些年来对贪官轻判的司法取向下,这个死刑执行的警示作用和威慑力巨大,人们从中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和行动,也看到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司法中的彰显。
最残忍的贪官——段义和
原罪回放:7月9日下午5点半,济南市建设路一辆私家车在行驶中突然爆炸。制造这起惨祸的是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被炸死的正是他的情妇。段因不堪忍受情妇的无度索取,制造了这起爆炸事件。仅一个月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9月5日,段义和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这个以残忍手段杀人灭口的疯狂官员,在个人政治利益和法律面前选择了前者,最终也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最障眼的贪官——庞家钰
原罪回放:“边腐边升”是贪官庞家钰被揪出后最让人匪夷所思的地方。庞家钰曾在陕西省宝鸡市任市委书记,虽然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民愤极大,但这并没有动摇他书记的“宝座”,一当就是10年。并且,这样一个贪腐官员还能一边违纪违法一边步步高升,最后竟官至陕西省政协副主席。这在挑战人们常识和容忍极限的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前我国的官员选拔制度以及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最发人深省的贪官——陈良宇
原罪回放:7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又一名高官被查处,尽管这表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但同时也表明,此类案件深厚的环境土壤,还远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我们还远未到松一口气的地步。
最狡猾的贪官——胡星
原罪回放:事发的贪官一旦外逃,对其追捕必须借助外交途径解决问题。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正是利用这一点,来了个狡兔三窟、走为上计。在专案组办案人员的规劝下,逃至新加坡的胡星自愿回国接受刑事调查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起追捕外逃贪官的成功范例也给我们的反腐工作带来了思考:在贪官们反侦察能力越来越强的今天,如何提高侦破速度、完善案件调查中的监控机制,避免“一走了之”,是我们面临的新挑战。
最具“国际影响力”的贪官——徐文艾
原罪回放:徐文艾大概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一张假邀请函栽在芬兰赫尔辛基的边防局人员手里,从而成了最具知名度的“出国考察团团长”。事实上,在不少官员眼中,公款出国俨然是一项福利待遇,把考察当旅游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贪污受贿还有被查处的风险,公款滥用则无疑是“最保险的腐败”。公款出国旅游为什么屡禁不止?根本原因是政府和官员的行为常常披着“考察”的外衣。
最自作聪明的贪官——赵詹奇
原罪回放:嫌自己拿钱烫手,便让“情妇收钱,自己办事”——这是浙江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打的如意算盘。但这次他的打算落空了,他的情妇汪沛英继他落马后,因“特定关系人”的身份也被起诉涉嫌受贿。此案开了“两高”《意见》发布后的先例,标志着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同样也能构成受贿罪。贪官再不能因为没直接碰钱而“事不关己”,情妇也再难搂着钞票置身事外:两高新规让贪官和情妇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